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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啡盏摹?br>

什么他妈的狗屁师傅,王八蛋!恼羞成怒的高苟科,用充满不屑的口气愤懑地大声嚷道。

他心里也十分清楚,周志明不可能轻易就会相信他,于是便开始详尽讲述他和赵泉之间发生的那些恩恩怨怨。说到激愤之处的时候眼睛里甚至还流出了泪水。

他既然能先对我不仁,那就休怪老子对他不义。高苟科咬着牙根恨恨地说道。周志明你是不知道,他赵泉这些年来究竟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坏事。这狗娘养的表面上看能说会道、风风光光,可是在背地里为非作歹、心黑手毒。把他的老底要是给抖搂出来,准能把你吓个半死。赵泉这狗日的活生生就是一只狼,一只吃肉都不吐骨头的恶狼。

高苟科义愤填膺的站在那里,咬牙切齿地把赵泉形容成是一只恶狼,这个比喻倒让周志明觉得有些新鲜和贴切。他在心里仔细揣摩回味了一下,从赵泉平日的所做所为上,也确实能让人体会到狼所具有的那种凶残、冷酷和狡猾。

不过高苟科自己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在农村乡下对他这种品行的人,大家提起来更是恨之入骨。有一首很形象的歌谣,恰如其分地刻画出了他们的所作所为:敲寡妇门,挖绝户坟,给瘸子使绊,领瞎子跳崖。

周志明早就听说,他打着和建筑公司经理赵泉是生死朋友的旗号,在外面疯狂地招摇撞骗。许多从农村出来搞建筑的包工头,都不明就里地上过他的当。

天理昭昭。这两个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的同伙如今也终于开始反目了,这一点倒有些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尽管周志明对高苟科平日的为人深感不齿,此刻还是为他今天的到来,感觉到了一种由衷的兴奋。

再说,让一直自命不凡的赵泉最终栽在高苟科这种小人手里,也是他罪有应得。并且这种叫人感到快慰的现世报应,还隐隐地暗合着某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天意。

耳边奔腾喧嚣的河水声仿佛突然之间消失,周志明的心情却开始不平静地动荡起来。

纯芳!纯芳!我们日夜祈盼的那一天,难道真得要来到了?

他的心头,铿锵有力地响起了一段熟悉的旋律。

赶快上山吧,勇士们

我们在春天加入游击队

敌人的末日就要来临

我们的祖国,将要获得自由解放

这是他和纯芳过去最喜欢唱的一首歌曲。

这首外国电影插曲,在纯芳冤屈地死后又成了对她最好的怀念与寄托。每当胸中充满愁怨和心情悲愤难平的时候,周志明就会饱含热泪地哼唱起这首歌。尤其是“敌人的末日就要来临”这一句,往往唱得他慷慨激昂、豪情万丈。

现在赵泉这个狗杂种的末日,也真的快要来临了吗?

盼望已久的这一天啊!曾经是那般的叫人刻骨铭心。可是此时此刻在周志明的心中,为什么又会感觉到异样的不安,并且还有一种难以释怀的沉重呢?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轻轻放松着呼吸,努力让心潮澎湃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然后又慢慢睁开双眼,深情满怀地眺望着远处岚霭之中那片绵延起伏的秦岭山脉,许久都没有再做声。

他又想起了做为秦岭一条支脉的吴山,想起了那片葱茏苍莽的崇山峻岭,想起了春天象幽深海水一般碧绿青翠的茫茫林海。

别以为这些年来赵泉看上去好象对你还不错。见周志明不再吭声,高苟科心里便有些着急,想尽快打掉他心中仅存的那点侥幸和幻想:实际上在他的眼里你和我一样,都只是一条狗。用他的原话来形容,是条扔根骨头就可以打发的癞皮狗。

周志明当然清楚自己在赵泉眼里究竟是什么位置。就象高苟科形容的那样,如果赵泉是只恶狼的话,他只能算是一条摇尾乞怜的狗。因为无论怎么不愿意去正视,现实依然不容质疑地摆在那里,他现在拥有和依靠的一切,不都是仰仗着赵泉的鼻息吗?

现如今的赵泉,早已经今非昔比。

虽然只是一个企业经理,可是凭着精明的手腕和金钱外交,再加上父母传下来的那些官场人脉资源,赵泉为自己精心编制了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在市中心豪华的涉外酒店里,他用企业的名义常年包房,专门为那些各路朋友提供享乐的场所。依靠着这张关系网,他在黑白两道上都能呼风唤雨、左右逢源。尽管整个公司被他折腾得已经到了卖地皮度日的地步,但他本人却是全市知名的优秀企业家,还当上了政协委员。尤其是借着上面要求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机会,又如鱼得水地来了个瞒天过海。不但摇身一变成了国企改民营的董事长,并且还空手套白狼,凭空拥有了公司上百万的个人股份。

赵泉购买豪华进口轿车,挪用了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金,有些职工在市上告状不成,便跑到他的办公室去要说法。结果被保卫科雇佣的那些保安挥舞着警棍打得头破血流。知道是鼎鼎大名的赵总让动的手之后,辖区派出所接到110电话都没敢派人出警。

别看我的文化水平不算高,可是当年在部队当武警的时候,我整整看守了三年的监狱,读过不少破案的书。高苟科见周志明还在沉思犹豫,便开始给他鼓劲打气:这些年我走南闯北,见过不少的世面。不瞒你说,也干过不少井边打拳、球上挂镰的悬事。如今的高苟科已经不是从前了。就象在部队里打擒拿格斗拳一样,老子现在是不动手则已,一旦动手,就要击中要害、一招制敌。

看到周志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高苟科停止了得意忘形的滔滔不绝。聊了几句不当紧的闲话,他狡猾地眯起眼睛突然转声问道:你还记得咱们村上的柳树湾吗?

这句话把毫无防备的周志明一下子又给问懵了。他慌忙满脸惊讶地抬头望去,没想到却正好看到对方观察他反应的那种狡黠目光。

见到周志明下意识表露出来的吃惊神情,已经达到目的的高苟科禁不住抿起嘴,得意洋洋地朝天仰了仰头。又故作轻松地拍了拍周志明的肩膀,继续诡谲地眯起眼睛冲他微微一笑,说道:柳树湾那块地,现如今已经归我姓高的了,是用上塬从张欢手里换来的。

他平静的语气当中突然间又充满了愤怒:张欢那狗日的老东西比鬼都精明。猜着我要这块地有用处,他就象咬住手指头的王八一样,死活不肯松口,最后足足让我又搭上了几口袋麦子。

在周志明记忆当中的张欢,那时候是栗子坪生产队的队长。他壮实的身上时常披着一件黑色粗布棉袄,上翘的嘴角总是浮着一种叫人捉摸不透的微笑。虽然肚子里并没有多少文化墨水,可是论起为人做事的精明和算计,村子里没有人能是他的对手。当时为了早一点离开农村,周志明给他送了两瓶西凤酒,这才算是拿到了宝贵的招工名额。不过让精明过人的张欢意想不到的是,酒瓶子里装的并不是什么名酒,而是周志明在城里偷偷灌的自来水。

柳树湾那块坡地,怎么能和旱涝保收的上塬相比。高苟科瞪着眼睛朝周志明继续问道:你知道我到底为了什么,还要搭上几口袋麦子,傻呼呼地上赶着去跟他交换吗?

还没等周志明来得及做出回答,他嗓音便陡然地一高,像是在舞台上演说一样朗声说道:我要让过去的历史重演。这回我爹提着棍子和我拼命,我都咬着牙毫不让步,今年的柳树湾里,我全他妈的给它种上了玉米。不信你哪天回去看看,一片绿汪汪的长势好的很。田野又是青纱帐,保证和二十多年前一模一样。

周志明受到的震惊不小,张开的嘴巴半天都没有合上。高苟科这次看来确实是有备而来,他好象真得已经觉察到了当年那个风雨之夜所发生的事情。

那一年在整个柳树湾里,生产队种的庄稼正是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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