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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 1367(第1页)

师小花有一段时间一直叫我小瘪三,原因是我出去上学,独立并且有了自己的穿衣喜好,不再受她的审美控制,她许是一个大文盲,经常找一些新鲜词来刺激我,而我从来不跟文盲计较!

小学时期,她喜欢给我买棉布连衣裙有些是纯色的有些是碎花的,有时裙子还会自带一个棉布包包斜挎着,有些是吊带裙外加一件短款小开衫(开衫会可以系),有些是白色衬衫外加一件类似千鸟格小马甲(马甲不是套头的是纽扣款的)马甲后面还有两根交叉的类似于蝴蝶结一样的装饰。

我估计不太喜欢她给我买的衣服,经常在她工作的厂子里认干妈,并且让干妈给我买衣服,还真的被我说动了,给我买了一套红色的分体式裙装,上衣是无袖的,配一条有点蓬蓬的短裙,为了搭配这套衣服我穿了一双枣红色的大棉鞋靴子,被刘云嘲笑说夏天穿大棉鞋!后来这衣服不怎么好搭配就不大穿了!

师小花还喜欢养生,用桂圆、红枣泡水喝,我也经常跟着她吃桂圆、红枣,以至于上火流鼻血!那时候小孩好像都会流鼻血,我还记得二年级有个稍微圆润一点的女孩,忽然在上课的时候流鼻血了,止都止不住,我们都围观过来,把她头使劲往后仰,用两张面纸卷起来塞到她鼻子里,并且保持仰头的姿势不动,等不流了再动!

说到二年级那时候上课写字我们都用2B铅笔、或者钢笔(经常会买英雄墨水配钢笔),我那时字写的又大又呆,被语文老师骂(语文老师也是个女的!):你怎么字写的越来越差了!让我重写,我觉得这老师估计心情不好,那么多同学就叫我重写,好没面子!

没多久我看到其他女同学用直尺放在下边,铅笔沿着直尺写的又小又直,我就学了,学了一手烂字!所以长大后我想给我的孩子练一下毛笔字!

最后,到了六年级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分别,什么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你所熟识的人将会一个个远去,会去其他更远的地方结实一些更复杂的人,但我跟向青婷家靠的近,所以一直没有断了联系。六年级我可以背诵一整本古诗集了,虽然不是必学科目,而且考试也考的很少,但却很喜欢,钱多多也喜欢讲古诗,最喜欢让我们自由朗读

教室的最后面坐着4个个子高高的男同学(包括前面说的乔森),学习也不错,我们戏称他们为:四大天王也不知道长大后都干了些啥!都是含蓄内敛的人,纵有万语千言也蹦不出一个字,初中我去高邮城里上学了,只有个别个去了,更多的人都留在了镇上读高中,虽然在镇上读的初中,但考上高邮最好的高中高邮中学简称邮中的人也不在少数,邮中里承载着高邮市最顶级的师生资源,所以出高考状元,考上清北的也大有人在。我不是说邮中坏话哦,我上高中听说邮中的老师讲课都讲的不细致,根本就不认真讲,主要是想让大家课外去老师家里补课赚外快,所以很多初中拼命考进去的人高考都名落孙山!怪不得我去城里上学成绩一落千丈,合着城里人都喜欢补课开小灶啊!我从乡下来的根本不知道补课竟然补的都是重点知识!我们乡下补课都是大学生放暑假做家教兼职,提前学一些内容,比如四年级结束了那就在暑假提前学五年级的内容,我们自己还要提前跟前辈们借五年级的旧书,我也只补过一两次,觉得没意思就不补了!

离别时很多人都写同学录,我也买了一本,让全班同学都写了临别赠言,其他人不记得了,就记得乔森写的有那么一句: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从此滤镜碎一地,这文笔着实不咋地啊!

拍毕业照那天我穿了一套淡黄色的运动套装,要跟这群相处了6年的同学说拜拜了。

师小花有一段时间一直叫我小瘪三,原因是我出去上学,独立并且有了自己的穿衣喜好,不再受她的审美控制,她许是一个大文盲,经常找一些新鲜词来刺激我,而我从来不跟文盲计较!

小学时期,她喜欢给我买棉布连衣裙有些是纯色的有些是碎花的,有时裙子还会自带一个棉布包包斜挎着,有些是吊带裙外加一件短款小开衫(开衫会可以系),有些是白色衬衫外加一件类似千鸟格小马甲(马甲不是套头的是纽扣款的)马甲后面还有两根交叉的类似于蝴蝶结一样的装饰。

我估计不太喜欢她给我买的衣服,经常在她工作的厂子里认干妈,并且让干妈给我买衣服,还真的被我说动了,给我买了一套红色的分体式裙装,上衣是无袖的,配一条有点蓬蓬的短裙,为了搭配这套衣服我穿了一双枣红色的大棉鞋靴子,被刘云嘲笑说夏天穿大棉鞋!后来这衣服不怎么好搭配就不大穿了!

师小花还喜欢养生,用桂圆、红枣泡水喝,我也经常跟着她吃桂圆、红枣,以至于上火流鼻血!那时候小孩好像都会流鼻血,我还记得二年级有个稍微圆润一点的女孩,忽然在上课的时候流鼻血了,止都止不住,我们都围观过来,把她头使劲往后仰,用两张面纸卷起来塞到她鼻子里,并且保持仰头的姿势不动,等不流了再动!

说到二年级那时候上课写字我们都用2B铅笔、或者钢笔(经常会买英雄墨水配钢笔),我那时字写的又大又呆,被语文老师骂(语文老师也是个女的!):你怎么字写的越来越差了!让我重写,我觉得这老师估计心情不好,那么多同学就叫我重写,好没面子!

没多久我看到其他女同学用直尺放在下边,铅笔沿着直尺写的又小又直,我就学了,学了一手烂字!所以长大后我想给我的孩子练一下毛笔字!

最后,到了六年级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分别,什么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你所熟识的人将会一个个远去,会去其他更远的地方结实一些更复杂的人,但我跟向青婷家靠的近,所以一直没有断了联系。六年级我可以背诵一整本古诗集了,虽然不是必学科目,而且考试也考的很少,但却很喜欢,钱多多也喜欢讲古诗,最喜欢让我们自由朗读

教室的最后面坐着4个个子高高的男同学(包括前面说的乔森),学习也不错,我们戏称他们为:四大天王也不知道长大后都干了些啥!都是含蓄内敛的人,纵有万语千言也蹦不出一个字,初中我去高邮城里上学了,只有个别个去了,更多的人都留在了镇上读高中,虽然在镇上读的初中,但考上高邮最好的高中高邮中学简称邮中的人也不在少数,邮中里承载着高邮市最顶级的师生资源,所以出高考状元,考上清北的也大有人在。我不是说邮中坏话哦,我上高中听说邮中的老师讲课都讲的不细致,根本就不认真讲,主要是想让大家课外去老师家里补课赚外快,所以很多初中拼命考进去的人高考都名落孙山!怪不得我去城里上学成绩一落千丈,合着城里人都喜欢补课开小灶啊!我从乡下来的根本不知道补课竟然补的都是重点知识!我们乡下补课都是大学生放暑假做家教兼职,提前学一些内容,比如四年级结束了那就在暑假提前学五年级的内容,我们自己还要提前跟前辈们借五年级的旧书,我也只补过一两次,觉得没意思就不补了!

离别时很多人都写同学录,我也买了一本,让全班同学都写了临别赠言,其他人不记得了,就记得乔森写的有那么一句: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从此滤镜碎一地,这文笔着实不咋地啊!

拍毕业照那天我穿了一套淡黄色的运动套装,要跟这群相处了6年的同学说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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