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一次似乎不应当再往下拖了。
全国知识界、法律界盼望这部法律早日出台,一些国家正通过外交途径向我们施加压力,国际社会等待着中国加入国际版权大家庭。
从几天的分组审议情况看,大多数委员准备投上赞成的一票。也有一部分委员对草案修改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人###律委员会在表决前的三天里逐条研究了这些意见,对修改稿又作了一些修改。表决前一天,法律委员会向委员们作了修改情况的汇报,可以说,草案修改稿尽可能地吸收了所有委员的意见。
如果说9月7日上午的表决将是这项法律历经长期阵痛之后的分娩,为了这个时刻,有关的“接生”工作已做得相当充分。不仅仅是对草案的紧紧张张修改,也包括各种心理上的铺垫。
人们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大会召开前几天,彭冲副委员长召集在京的部分常委通报了著作权法的修改情况及有关背景。这是不是事前的小范围打招呼会呢?联系到大会期间对草案的临时性的现场修改,这使每个委员都感到,通过这项法律已是势在必然。
9月7日上午9时,全体会议开始。
这次会议将要表决通过六项法律草案及条例,而著作权法律草案的表决排在了第一位。万里委员长从主席台前站起身,宣布:“第一项议程: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现在付表决。”
随之,大厅里的气氛顿时格外肃静。
面向主席台一排排坐着的委员们此时一律地低下头,把目光投向面前那精致小巧的表决器,有的很快伸手去按那上面的键子,显然是已经拿定了主意;而有的则显出片刻的犹豫,显然这是在最后一刻仍面临着选择。
在侧对着主席台和委员座席的几排旁听席上,工作人员和记者们则挺直了脖子,抬头朝委员们望去。记者们等待着抢先发出这条重要消息。工作人员则在期盼自己的成果。而在会场之外,以至在国门之外,恐怕也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关注着这个具有决定意义的时刻。
没有人站起来公布表决结果。这结果静悄悄地在主席台两侧的电视屏幕上显示出来:赞成:102票;反对:3票;弃权:4票;未按表决器:3人。
万里委员长宣布:“通过!”
我当时就在会场上旁听采访。万里委员长的话音刚落,顾不得会议的其它议程,我就匆匆收起草就的报道离开人民大会堂,直奔处在王府井的印刷厂。当天下午就要付样印刷的报纸已经事先空出了第一版的上半个版,急等着我的消息、侧记,以及由总编辑撰写的评论员文章和由新华社记者拍摄的常委会会场照片。我和我所在的报社都把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的出台,作为一个异乎寻常的重大事件来看待,并把会议的报道作为重大报道应急处理。
第二天,所有的报纸都刊登了这一消息。晚上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了国家版权局负责人的电视讲话。在各省市的电视台,几乎都播出了省长、市长们祝贺著作权法出台的热情洋溢的电视讲话。
一场声势很大的著作权宣传活动在全国拉开序幕。有些城市为此还出动了宣传车沿主要大行巡回广播。
一些国家的驻华机构对著作权法出台的反应比我们还要迅速。当9月7日的午间电视新闻播发中国颁布著作权法的消息后,下午两点,美国驻华大使馆便通过外交途径要求拿到法律的中文本。其他国家的驻华经济贸易机构也要求尽快拿到中文本,并很快将文本译成本国文字。
美国政府组织全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集中研究这部法律,提出几十个问题,并通过外交途径将这些问题交给中国政府。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对这部法律进行研究,提出了一些问题。
由此可见,外国人是如何关注着中国的版权立法。由此也可见,版权保护在当今世界的国际关系中所占的重要位置。
也许国内一些同志一下子还认识不到著作权法出台的深远意义。但在过了若干年之后,站在中国文明发展史的长河上回眸,人们一定会发现,它实在是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它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冲击将是极为强大的。
一篇题为《明天,一个里程碑》的报纸评论员文章就预见到:它将引起一场深刻的思想变革和社会变革。如果不信,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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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界的盛大节日(1)
· 乔羽:结束了一个无法可依的时代 · 李准:电影《李双双》的稿酬全交了党费 · 吴阶平:没有著作权保护才是违反社会主义制度 · 李谷一:对那些“李谷二”怎么办?
“今天是中国知识界的盛大节日!”——各界知名人士聚集在人民大会堂,抒发自己对著作权法出台的欣喜之情,反映自己的心声。
这是一个扬眉吐气的日子。
乔 羽:这部法结束了在著作权问题上一个无法可依的时代,开始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作为中国歌剧舞剧院的院长,我今后要按这个法办事,比如说.剧团要付给作者合法的报酬。(扭头问坐在一侧的李谷一)李谷一,你是轻音乐团的团长,你那个团唱了我多少歌?营业性演出多少次?你得付钱给我。
李谷一:从明年6月1日起给。
乔 羽:我知道你们团穷,没钱给我。但我们团组织营业性演出,都付酬给作者,尽管我们也没有钱。向上要钱也得给。
李 准:我代表作家协会四千多名会员,感谢这部法的制订者们!我自己写作了四十年,第一次看到著作权法,感慨很多。从前,有人老觉得作家拿得多,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我写《李双双》得到两千多元稿费,全交了党费。《牧马人》得了一千三百元稿费,《高山下的花环》得一千五百元稿费,分给我的是七百五十元。而这些电影都是两三亿人次看,它的价值是无法估算的。作者才拿多大一点儿?希望管这个事的领导要爱护作家,保护智力创作。我记得,1957年周总理在主持一个会议时,还关心我们每个作家的家庭收入、稿费多少、版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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