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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页)

刘森民:我们中唱公司和其它音像单位目前实行的是低稿酬。过去,我自己创作的一些歌曲,全国几十种刊物刊载,但只是第一次刊载时得到过稿酬。

孟伟哉:我的作品被人改编为若干个,没有谁付过报酬,我也一再说不要了。1991年6月1日以后的,那就得再说。

李  瑛:有的剧作家写的戏,演员说:我给你演就是好的,怎么还要钱呢?歌曲作者听到的也是这样的话:唱你的歌,你就应该很满足了,怎么还要给你钱?这真是一点起码的常识都不知道,法制观念谈漠。所以,这部法是大家渴望已久的。

刘森民:我们中唱愿意在付酬办法上实行国际通用的原则。过去那些年等于是‘一平二调’,平调了作词、作曲家的劳动。公司平调后并未把钱装进自己兜里,上交了财政部。现在有了著作权法,我们的付酬办法应当跟上。

李  准:有种说法是,著作权法实行后开支不得了。我觉得,在这一问题上不能算小帐,要有政治家的气度。

厉以宁:我是研究经济的,来算算这个帐。从经济上讲,国家是不是就吃亏了?不能这样片面地考虑。应分三个层次来谈:一、这个利益是知识分子应该得到的。既然是应该得到的,就谈不上占了谁的便宜、侵犯了谁的利益。二、即使从经济问题本身看,也有个短期和长期的关系问题。短期看,国家要多付一点钱;长远看,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就能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作品,这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三、对国家整个的经济开放、文化交流有好处。不能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中国不注重著作权。所以,单纯从经济上考虑是不够的。

吴阶平:通过这个法,非常高兴,但人们又感到太晚了。没有著作权保护,违反社会主义制度,使得分配不公的问题自由发展。人们头脑中没有法的观念。医学界不懂得如何签订合同依法办事。作者之间常常是靠“君子协定”办事。

李  瑛:知识、知识分子要得到整个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尊重,这一点,我觉得在我们国家没有得到落实。有了这样一部法就保证知识的价值的实现,有利于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造成尊重知识、尊重创作的社会环境。

孟伟哉:过去是吃大锅饭,作品出来,是国家的,是党的。对笔墨官司,法院有时也感到很头痛。(扭头朝一侧的吴作人)象吴老的画,被人造了假,卖了。

吴作人:前不久有一位台胞在琉璃厂花四万元买了署我名的一张假画。甚至在一些国际上有名望的拍卖行,它们刊印的拍卖图录中,也刊登了我的画,差不多百分之八十是假的。著作权法明文禁止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对保护美术家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知识界的盛大节日(2)

尹瘦石:中国有造假画的传统,明代就有造假画的。北京有那么一批人专门造假画。

李谷一:这部法的第52条讲到临摹问题,它是否也包括对“声音”的临摹?全国各地有许多模仿李谷一的声音,成为“李谷二”而大赚其钱的。像天津的××,曾模仿得很象。国内有许多人模仿邓丽君唱歌,使你难分真伪。

王立平:现在音乐家权益受到侵犯的事很多,我们曾粗算了一下,每个人可立案打官司的有三、五十件。多少年来,我们是在没有红绿灯、没有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乱走人行横道。著作权法的颁布填补了一个空白。今天应当是个盛大的节日。

张  锲:这是作家们盼望已久的事,是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又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杨纪珂:现在的著作权纠纷案增加十分迅速,牵连到许多社会名流、知识分子。由于以前没有著作权法,判决时举不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有时越审越乱。现在有了这部法,就有了法律依据。

卢嘉锡:近几年,一出国,人家就说中国影印了不少外国书刊,这是不是“海盗版”?在国外,朋友们一提这个问题,我们就感觉到有一点理亏。’

刘森民:我们的作品在国际市场上也得不到保护。我们出版的音乐、戏曲节目在香港、台湾、泰国、新加坡被大量复制,翻得很滥。

张君秋:去年我到美国去了半年多,那里出售的京剧录音带是粗制滥造的劣质制品,既未经过我的许可,封面也不是我的照片,随便找一个照片就贴上,放不了两次带子就断,或缠上了。我们有了著作权法,就可以参加国际组织,使我们的版权在国际上得到保护。

谢铁骊:人大每次讨论著作权法的会议我都参加了。在第十五次会议上我投了赞成票:电影工作者祝贺这部法的颁布和实施。

江  平:建国四十年,著作权法终于出台。希望从颁布法律到完善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不要再用四十年。如果能只用十年,就该谢天谢地,阿弥陀佛。

……

在这个“盛大节日”里,广大知识分子奔走相告,弹冠相庆,在报刊上连篇累牍地发表庆祝文章。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著作权法颁布前后报刊上发表的有关著作权问题的文章,是任何一项其它单项法律宣传文章的数量所不及的。

有的同志这样说,这样大规模地宣传著作权法,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过。这其中的缘故,自然与中国知识分子遭受侵权之苦深重、要求著作权保护的愿望十分迫切有关。

这是著作权颁布的日子里,发生在长城八达岭的一个故事:

翁长龙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度过这个“节日”。

这位私营工艺美术厂聪明的老板,到书店一下子购买了八十册著作权法单行本,要送给有关领导和自己的同行们。

“要让这些同行懂法守法、停止侵权。”他这样说。

他盼望这个法,可谓如久旱之盼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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