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昨夜积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的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也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于什么?是不是又在赫桌子?”
孙驼子并没有在抹桌子。
油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
孙小红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青,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红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
现在,这只手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的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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