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是宿主的专权,但喜欢不是。
甚至脱离开“宿主”的思维来看,其他人喜欢上“猎物”的可能性更大。
想到这里,李鹤晚的心绪渐渐平静下来。
他收敛起怔滞的表情,从容地对上对方凌厉的双眼。
纪逢逍用居高临下的态势裹挟他,但他在其间疏离以对。
“纪逢逍。”
那双细长的狐狸眼半眯起来,鼻梁上那斑“黑色蝴蝶”因为轻微的一皱而栩栩如生。
李鹤晚戏谑地笑道:
“我们是绝对的冤家路窄。”
“我也喜欢王照之,而且——”
他凑近一步,压低了嗓音,同样以宣誓主权的态度回敬道:
“在追到他之前,我不会放手。”
对方轻佻地“呵”了一声,放下了撑在门框上的手臂。
李鹤晚擦肩走了过去。
敌对的空气浮动在不发一语的两人之间。在凛肃的沉默中,两人心间达成了一种不言自明的共识——
情利之争,各凭本事。
第二天早上,去上课的王照之经过李鹤晚寝室的时候,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一个陌生同学开了门。
王照之低着头问李鹤晚有没有在寝室。
对方说他很早就先出门了。
王照之闻言,说了声“谢谢”,又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往打开的门里瞄了一眼,然后支吾地问:
“那纪逢逍……纪同学在吗?”
他说对方昨天来找他借了笔记本,现在还没有还。
那同学摇摇头,说人一大早也出去了。
“喔,这样啊。”
他又谢过对方,然后快步地走了。
他一个人走在去教室的路上,心情有点郁闷。
王照之的性格说好听点是过分文静,说难听点其实是有些孤僻,他在一个家教严格的知识分子家庭里长大,每天和“黄金屋”、“颜如玉”打交道,是个小书呆子,从小就没什么朋友。
这会儿上了大学,本想着努力和自己室友搞好关系,但那三个室友与他个性并不相合,虽然表面上与他相处和谐,但暗里也难免嫌他无趣,不爱跟他打交道。
李鹤晚和纪逢逍是他上大学这半个月来唯二地主动找他聊天的人,虽说相处时间很短,但对他而言意义不小。
今天本想着找两个人结伴去教室,没想到他们都提前走了,扑空的王同学一边走路一边叹气,在经过小卖部的时候,又很不巧地发现自己喜欢的牛奶和面包都被卖光了。
这样一来胃口也没了,王照之饿着肚子,垂头丧气地走到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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