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我,凌晨,女,25岁,孤儿,当红偶像。为了出人头地,我可是下了大功夫了。为了报复当初抛弃我的父母,我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认识我。当星探发掘我去做偶像时,我感到机会来了。
拼命学习各种东西,唱歌,舞蹈,演技等等自然不在话下。要出席各种节目,所以我还要学习厨艺、骑马、插花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是以古典美女形象为卖点,所以琴棋书画我也要做到样样精通。
当我成名之后,才发现,原来“报复”这种东西,其实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
成就感!那种被歌迷们包围的感觉,那种居高临下的俯视感,那种玩弄别人于鼓掌的刺激感,这些才是我所追求的!
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请叫我女王大人!
但是,就在我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我死了。为了摆脱疯狂的歌迷,遇上了车祸。灵魂离体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时空的缝隙。
想继续活下去的感情,使我飘向了时空缝隙,接着,眼前一道白光,我失去了意识……
新生(一)
“……可怜的孩子,本来就是没父没母的孤儿了,林老爹也是个软弱的人啊……”
“才七岁的孩子……幸好我家的娃已经过了这个年龄了……”
“……唉,不说了。赶快弄好了走吧……”
我还在迷糊中,听到了这些声音。随着意识的清醒,我渐渐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装饰豪华的祠堂一样的房屋,眼前是供品……供品?!我被供着?看看自己,好像穿着戏服一样的华丽衣衫,头上好像也戴着奇怪的饰品。可是为什么我会被供起来?
爬下很高的供桌,才发现现在的身体是个小孩子。我记得自己出了车祸后,就飘到了一个有着刺眼光芒的地方。看来是借尸还魂了……
先搞清楚是什么地方再说。出了祠堂,外面空无一人。满地的纸钱和香烛证明了刚才有一场祭祀活动进行过。
该不会是那种用童男童女作为供品,祭祀山神、水神之类的活动吧……这孩子真可怜……
这时传来了脚步声,吓的我赶紧躲到祠堂里的供桌下。还好有长长的桌布盖住了我的身体。
“……!那孩子呢!”一个冷酷的声音想起。
“怎么回事?明明刚才还在呢!”
“好不容易有了点线索,现在又断了!”
“可是……那孩子已经死了,找他有什么用?”
“死活都无所谓,只要找到那孩子的身体就行了!”
“会不会是有人先行一步?”
“你是说……他们?”
“有可能。”
“……走!”
过了好一会,我才敢爬出桌子。乖乖!我不会是进了一个麻烦的身体吧……这是非之地,赶快离开的好!
这祠堂建在半山腰上,想要下山,可真是难坏了我这小胳膊小腿的。一路上还要不被人发现,躲躲藏藏的直到天黑才下山。直觉告诉我,不能被发现,否则就要再死一次了。
山下有一个小村子,趁着夜色,我悄悄溜进去,希望能找点吃的和穿的。祠堂里的供品没敢动,那可是用来供我的,总决的很可怕。而且也不能穿成这样招摇过市,不是明摆着说“来抓我啊~”嘛!
很幸运,找到一个粗心的主妇忘记把洗过的衣服收回去,我悄悄偷了一套小孩的衣服,又趁势摘了他家后院的黄瓜。然后躲在村子的角落里,换了衣服……然后,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胯间的那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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