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一般来说,会是你最喜欢的样子,那才能迷惑你嘛。”
沈固上下打量他:“你是说,我身上的三尸,都长你的模样?”
钟乐岑又恶心又好笑又觉得有点得意:“呸!三尸虫三尸虫,当然是虫了。上尸是青绿色,中尸黑色,下尸血红色有短毛,都是蠕虫的模样。”
这形容很简单,但就因为简单,反而让人有充分的脑补空间,就算沈固曾经在生满蛆虫的尸体里打过滚,听了这几句话也不由得有点发毛:“那你怎么办?给萧楠和林欣吃药?”
钟乐岑摇头:“那可不是普通的药方,而且也不是马上能见效的。一般是服云母,而且至少服百日以上,在服食的时候还要清心静欲断绝五谷。就萧楠这样子,吃什么也白搭,他也没那个恒心。并且这次是有人养三尸,那与普通的修道去三尸又不同了。还是等他先找出送瓷枕的人,再想办法吧。其实如果不想修长生升仙,也用不着特意去斩三尸,生为凡人,哪有真正能无欲无求的?只要正心诚意,不过份地放纵,三尸也无可如何。”
沈固点头:“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钟乐岑剜他一眼:“牛头不对马嘴。对了,家里没菜了,米好像也快没了,挂面也没了,跟我买菜去。今天犬鬼立功了,给它买好吃的。”
沈固看一眼跟在他旁边的犬鬼:“嗯,总算派上点用场了。喂,呆会去超市,米归你背。”
钟乐岑张大了嘴:“米?它怎么背?”
“捆在背上就是了。”沈固瞥一眼半人高的黑狗,“长这么大块头,背个米算什么。”
钟乐岑嘴巴张开了又合上,最后无语。
这么大的狗当然是不能进超市的,事实上,要不是天黑,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敢带它出门,好在犬鬼不是普通的狗,让他藏在超市外头的停车场上,倒也不怕丢不怕被发现。沈固疑惑地问:“难道它就一直保持这种形态?式神,难道不能隐身或者变身什么的么?”
钟乐岑眼睛盯着前面长长的买便宜鸡蛋的队伍,随口回答:“能。但是它一直受伤未愈。而且它是家养的式神,栗田口一郎并不能算它的真正主人,我怀疑它身上还有与家族结盟时的契约,这契约还在起作用,可能束缚了它的一些能力。而且……”
“而且什么?”沈固看钟乐岑探头探脑似乎有意跟那些大爷大妈们挤一挤,果断地一把把人扯回来,“干什么?”
“鸡蛋便宜——”
“你得排一个小时的队,不要了。”
钟乐岑一边被他拽着走,一边嘟哝:“不过日子。”
沈固低声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有那一个小时,我宁愿回家到床上过。”
钟乐岑的脸腾一下飞红,用购物车挡着倒肘给了他一下:“滚蛋!买排骨去。”
“你还没说那‘而且’后边是什么呢?”
“我怀疑十握剑还在它身上,它一直保持这个形态,说不定是为了能携带十握剑。”
“怎么个携带法?吞肚子里?”
“那也未必不能。天丛云剑不就在八歧大蛇体内吗?”
沈固对十握剑倒没什么想法,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那它现在留在你身边,可靠吗?”就算能力被束缚了,或者伤还没好,但毕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狗,就算只做为一条狗,也能咬死人的。
“我觉得没事。就算它不是真心的,只是想在咱们这里暂时寻求一下庇护,那至少现在我们对它还是有用的。”
沈固皱皱眉。对他来说,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冒险。不过钟乐岑挥了挥手:“没事的,它现在就是一条狗呀,别的不行,对付狗我还是可以的。别忘了,我是兽医呀!”
沈固苦笑摇头:“兽医,咳!”
钟乐岑偏头对他顽皮地笑笑,伸手叫售货员拿肉。把肉包好放到购物车里,他推着车回身:“去买点酸奶吧,那个——唔——”
“怎么了?”沈固看着他突然转回身来,几乎撞在自己胸前,赶紧伸手扶住,“怎么了?”
“看见不想看见的人了。”钟乐岑苦笑,双手捂着眼睛,“张家大少,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了。”
“谁?”沈固一手扶着他,一手扶住购物车,抬眼看去,就看见对面水产区一个年轻人靠着水箱站着,脸上带着点不耐烦的表情,手里叮叮当当地拨弄着一个银光铮亮的打火机。以沈固的视力,一眼就看见那打火机外壳上的ZIPPO标志,而且是个限量版的。当年牌九刚入伍的时候还不脱纨绔习气,抽烟喝酒赌博五毒俱全,而且最喜欢收集打火机。住一个寝室的时候沈固曾经一边擦枪一边被迫听他的打火机经,而且看了一批他最心仪的打火机图片,其中就有这一款ZIPPO的限量版。牌九当时无限心酸地说这个好贵,他老爹不肯给他买,但他那拖油瓶拖过来的哥哥却有一个云云。
“就是拿着打火机的那个?”放眼望去,不管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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