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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这是秦末汉初最经典的一个场景:

刘邦带兵经停陈留,欲谋取一官半职的高阳儒生前来拜见。郦食其在传达室奉上自己的名片,温文尔雅地对门卫说:“我乃高阳儒生郦食其,素仰沛公之雄才大略,原为沛公效犬马之劳。敬请诸位给通禀一声,说我想拜见沛公,渴望和他一起谈论谈论天下大事。”使者进去禀告的时候,刘邦正在洗脚,他一边抠着鸡眼,一边问办事员:“来者是个什么货色?”办事员绘声绘色地描述道:“他头戴高帽,形象古雅,貌似满腹才华。”闻听此言,刘邦胃口大倒:“我最烦的就是狗屁儒生!替我损他几句,就说我正忙于军国大事,无暇听儒生忽悠!”

等了半天,没想到等来的是刘邦这几句话,郦食其勃然大怒,双眼圆瞪,手握宝剑,如同爱斗的公鸡,气鼓鼓地对办事员说:“那你小子就再给我通报一遍,就说老子我是高阳酒徒!”如同我们知道的那样,刘邦向来吃硬不吃软,听说来人脾气很大,马上答应接见郦食其。

其实,为这次求职,郦食其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

他是陈留高阳(今属开封)人,喜欢读书,但家境贫寒,平时靠下贱职业维持生计。虽然如此,却喜欢喝酒骂人,弄得自己像个人物似的,因此赢得了“狂生”称号。

在此之前,郦食其也见过陈胜、项梁各路豪杰,每次都备感失望。那些翻身的奴隶个个都斤斤计较,刚愎自用,小肚鸡肠,龌龊不堪。但是在他的想像中,刘邦不是这个样子。多方汇集来的信息使他对刘邦充满了期待。他知道刘邦不喜欢儒生,最喜欢的恶作剧就是在儒生的帽子里撒尿,但经过认真思考,他决定对刘邦还是不能走讨好的路线,只有用革命的两手对付刘邦的反革命的两手,才会一鸣惊人。

此时的郦食其已经60岁了,他知道事情该怎么办。

果不其然,事情就是按照郦食其的设计发展的。

见到刘邦之后,郦食其首先从气势上盖住了他:“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但在我看来您却不过如此—统共万把来人,千把条枪。这样和强秦对抗,绝对是肉投饿虎。怎么办?我知道你最想问的就是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夺取陈留。因为陈留是天下的交通要道,四通八达,且为天下粮仓。”见刘邦已渐渐入巷,郦食其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我和陈留的县令是酒友,如果您想清楚了,就委托我前去劝降此人。”

就这样,刘邦不战而得陈留。郦食其一举成名,常以刘邦使臣的身份奔走于天下诸侯之间。

汉王三年(前204年)的秋天,项羽攻打汉王,攻克了荥阳城,汉兵逃走去保卫巩、洛。不久,楚国人听说淮阴侯韩信已经攻破赵国,彭越又多次在梁地造反,就分出一部人马前去营救。淮阴侯韩信正在东方攻打齐国,汉王又多次在荥阳、成皋被项羽围困,因此想放弃成皋以东的地盘;屯兵巩、洛以与楚军对抗。郦生便就此进言道:“真正的王者以百姓为天,而百姓又以粮食为天。敖仓是重要的粮仓,目前守敖仓的部队战斗力低下,我们正好乘虚而入。”

刘邦马上采纳了郦食其的建议,出兵据守敖仓,郦食其又为刘邦的发展壮大作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

天下格局初定,渐渐成为了楚汉相持的形势,只有齐国还保留有相当的实力,和楚汉不即不离,因此,齐国的立场就显得格外重要。

郦食其自告奋勇出使齐国,只是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在齐王面前,郦食其口吐莲花,头头是道。他盛气凌人地问齐王:“您知道天下人心的归向吗?”齐王回答:“我不知道。”郦生说:“您若是不知道天下人心归向的话,那么齐国就不可能保全了。”于是,郦食其从天时、地利、人和,大气候和小气候,主观与客观……纵论天下形势,探讨楚汉的发展前景,得出了汉兴楚亡的重要结论,并和齐王达成了共识。

于是,齐王撤除兵守战备,天天和郦生一起纵酒作乐。

灾难就这样来临了。

淮阴侯韩信听说郦食其没费吹灰之力,坐在车上跑了一趟,凭三寸不烂之舌便取得了齐国七十余座城池,心中既不服气,又很失落,于是就采用蒯通的计策,乘夜幕的掩护,偷袭不设防的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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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食其:文雅的不行,就来粗野的吧(2)

结果可想而知,正与郦食其喝酒的齐王听说韩信兵临城下,顿时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便恼羞成怒地说:“你他妈骗我啊!你明明说刘邦要和我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可是刘邦派来的大军却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做人怎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如果你能阻止汉军进攻的话,我让你活着,若不然的话,我就要烹杀了你!”郦生知道这次被韩信给涮了,局面已无可挽回,就恢复了酒徒本色,咬牙切齿地说:“干大事业的人不拘小节,有大德的人也不怕别人责备。你老子岂肯替你游说韩信!”

于是,郦食其被齐王投进了滚热的油锅,如同一根油条。

多么圆满啊,郦食其以酒徒始,以酒徒终—虽然他更多的时候是个儒生。

【个性点评】

少年时代,我所就读的那所学校不知怎么就开始流行书签。书签的大小接近于今天新版的一元纸币,大概就是一毛钱一个的样子。清新的图案,清浅的格言,美观大方,惠而不费,它很容易就吸引了我们清贫的目光,同学之间热衷以之互赠—此物最励志。

当时,一个有些另类的书签吸引了少年的我:有些破旧的画面上是一抹淡淡的青色,充盈画面的是植满大葱的原野,葱叶密密麻麻。应该是暮春的景象吧,画面上的大葱已经结出了类似于蒲公英种子的圆球。几句诗就压在画面上:

出门何所见,

春色满平芜。

可叹无知己,

高阳一酒徒。

那时,我虽然不知道诗作者是谁,也不知道高阳酒徒是谁,但却被这几句诗所深深吸引。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这几句诗到底为什么让我入迷,也许是“春色”背后的感伤,也许是“平芜”词义的古雅,也许是“可叹无知己”的矫揉造作迎合了少年的浅薄青涩,也许是“高阳一酒徒”的弃世姿态打动了懵懂的不解风情……于是,我买下并珍藏了这枚书签,郑重其事地在上面写下了“赠给自己”(这其中的矫情真令今天的我汗颜)。

几天前,那枚书签曾在不经意间从一本书中现身,依然是20年前的模样,历历往事如在昨日,而我已经不再少年。春色,平芜,知己,酒徒……已经不能让我有些许激动,只有逝去的青春让我扼腕慨叹。

细细想来,我的酒徒生涯就和“高阳”有关,“高阳”是个地名,距我谋生的城市不远。曾有半年的时间,我就被安排在那里“锻炼”。在那里我见识了花样百出的酒令,见识了怀着各种目的狂放饮酒的人们,在与人斗酒之中无意之间创造出了我自己的白酒纪录……

然而,两年前,我戒了香烟,两月前,我戒了白酒。如果说戒烟是一种自我了断,那么戒酒则是一种自我阉割。戒烟戒酒,让我彻底远离了曾经的圈子和曾经的迷梦,远离了不可思议的幻想和不可思议的虚妄,远离了耳热酒酣随意而为的佯狂,远离了宿酒醒来令人心悸的清醒……我要求自己:戒烟戒酒,不下围棋,做一个“完美”的人。我在全面收缩,我在努力活出“非我”。

我如果是从前的我,我会看不起现在的自己。

所以,我知道有两个我,一个是曾经嗜酒的我,一个是今天极力让自己平静的我。我爱我自己吗?我爱哪个自己?我想我不爱,哪个都不爱!

郦食其也不爱。

和那个书签相遇之后很久很久我才知道所谓的“高阳一酒徒”指的就是郦食其。郦食其是高阳人,其身份是儒生。秦末,儒生并不是一个多么正当的身份,因此,也就少了许多来自外界的约束和内在的收敛,所以,那时的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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