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为你做一辈子早饭,如果可以。”
“嗯,嗯。”
彦西没有睡醒,只是自顾自地享受。
虽然付应明的家没有自己家那般宽敞豪华,但是,这里有人为自己做早饭,煲汤,疼自己,彦西觉得,这个同居生活开始的还算是时候。
但是,自己已经野了的心,能否属于付应明,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付应明似乎非常有耐心,虽然已是与彦西同居的第二天,但还是非常自觉的将车停到了彦西公司附近的小巷。
“彦西,我不同意你开车,我还年轻,我会买部好车的,你晚上要熬夜,手里边的事情又多,我知道,除了做方案还要写专栏,小说,还要应酬,而开车本来就是很累的事情,思想不集中容易出问题的。”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男人女人都是如此,在爱情面前一塌糊涂,越对自己好的越不想珍惜,越不把自己当回事的越想亲近。聪明如彦西也是如此,明知付应明已经很用心地对自己了,还是不愿意好好的爱他,而离自己而去的陈思宇,却爱的一塌糊涂,以至于堕落。
12月17日天空颜色灰
与付应同居却让他睡发沙,他给我买了电脑,他给我做好吃的。
但思宇伤我伤的太重,以至于我根本不相信爱情。
付应明的爱情会长久吗?
我不知道,也不敢想不敢问。我们之间缺乏的是一种精神上的交流,在我看来,精神上的要求大于一切物质的要求。所以,我能相信的就是,一旦与付应明失去了新鲜感,我遇到了精神与肉体完全契合的男人,我可能会离付应明而去。他的那些温柔与体贴都不是我非常贪恋的。
蒲文一大早就托花店送了花,是我喜欢的香水百合,他的品味确实比付应明要高一个档次,但是,蒲文是官场中人,又是有妇之夫,如何能瞎搅。
心情同今天锦都的天空一样灰。
彦西一到办公室就收到了蒲文托花店送的香水百合,她最喜欢的花之一,上面写着:
“彦西,我连夜赶回来了,鲜花代表我对你的相思。”
蒲文看来很真了解她的心思。但一想起背叛自己的陈思宇,似乎专情的付应明,彦西再次不知所措,索性翻出笔记本,顺着昨天的日记记了下去。
她知道,自己现在肯定是要继续与蒲文打交道的,而现在又开始了与付应明的同居生活,那么对付应明,蒲文,甚至自己,都应该是一种伤害。是的,在滥情年代,有情有义便会遍体鳞伤。
但是,生活总有自己的脚步,彦西也许是想扭转的,但到最后却不得不跟着生活的脚步走。
彦西的写字楼背后是华兴街,这条街是锦都最老和最时尚的小街,老的是里面的悦来茶馆,还有华兴煎蛋饭,盘餐寺等老餐馆,一溜儿排开,都是够年头的历史,时尚的是靠王府井百货和假日酒店这一面的街,即使是小瓦房,门面也装的也极具时尚气息,卖的也是lv,瓦萨其之类的国际名牌。
这条街跟彦西一样难以言说,是一种奇怪的组合。所以,彦西的很大一部分时光是在华兴街打发的,有时候会跷班到悦来茶馆看川戏,随着那沉旧的调子,陷入关于陈思宇的旧日回忆中,只有陈思宇,才能让她彻底安静下来。
彦西与陈思宇相识于大三的时候,那个时候,彦西只是个埋头于书本的单纯女子,只相信执子之手,与子揩老这样的话。彦西是学校文学社的骨干,写的那些优美的文字在学校里拥有忠实的读者群之一。
与现在一样,彦西也不会轻易爱上任何人,她的感情是与现实生活混为一谈的,唯一的区别是当时坚持着处子之身,坚信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不会跟任何一个男人拥抱,更别说上床。
陈思宇追了她半年,比付应明现在对彦西还要好上百倍,他们是同级不同系,陈思宇学的是工商管理,对文学不是很感兴趣。听说过彦西,但不是彦西的粉丝,他第一次遇见彦西是在学校的舞会上,彦西穿着纯白的棉布连衣裙,象一个天使,蔌是安静的深谷幽兰,陈思宇不可遏止的爱上了彦西。
从追求彦西那天开始,他每天都会说:“我今生非彦西不娶。”
最终被陈思宇的爱打动的彦西成了陈思宇的女朋友,无论是长相还是才华都如此般配的两人被奉为学校的金童玉女,神话组合。
与所有的大学恋爱一样,陈思宇便是彦西的全部,两人也确实那样如彦西所想甜蜜的相爱着。
但爱终究飞不过沧海,陈思宇在与彦西相恋之后,虽然每天都说着非彦西不娶,却总是将二人的婚期一延再延,理由是他当时连给彦西买支最便宜的浪琴表的钱都没有,谈何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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