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需要一篇惊世骇俗的文章作为助力。
于是她把目光瞄准了自己的挚友,小姐。
在故事中,她添油加醋地把小姐这份爱情描写成了下三流报纸都不肯刊登的颜色故事。颠倒黑白地将自己的密友小姐塑造成一个人尽可夫的□□,把小姐温柔善良的男友构陷成一个另有所图、猥琐龌龊的罪犯。
那篇报纸一经刊登便收获了极高的关注度,民声一时沸腾如潮,并对霍格沃茨的教学环境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批判。最终小姐的父母不得不迫于外界压力为自己的女儿提前办理了休学。
这对苦涩的爱侣痴心相许,然而男友作为故事中最肮脏的角色,最终在一次家庭争执的意外中被小姐的父母错手杀害。
小姐亲眼目睹挚爱的死亡,精神错乱,下半生尽数交付给圣芒戈精神伤害科。
而小姐的父母日日夜夜为爱女心痛,三年后,竟是心痛而死!
那篇故事,是丽塔用亮绿色速记羽毛笔写下的第一个故事。
而那只羽毛笔,则是小姐送给她的毕业礼物。
那篇报道以后,丽塔顺利进入了预言家日报社,她踩着挚友的鲜血,一步步高升,回首望去,她想起七岁时自己所追逐的美丽,却毫不惊讶的发现,原来美丽是如此的不值一提。
美丽的小姐死于言语。
而丽塔斯基特,塑造言语。
她突然意识到,言语如刀锋,如剑戟。言语杀人于无形,言语赋予她光鲜亮丽,赋予她决定他人生死的权利。
于是二十岁的丽塔斯基特爱上了言语这种令人痴迷的力量。
她将自己的指甲染成鲜红。红得就像小姐的鲜血,红得就像丽塔斯基特灼灼燃烧的野心与欲望。
三十岁丽塔爱上一个男人,一个已婚已育家庭美满的男人。
三十岁情窦初开似乎有些太迟,但正因为这份爱情来的如此的迟缓,所以燃烧起来才会更加炽热伤人。
三十岁的丽塔斯基特依旧没有拥有美丽,但她自我安慰说美丽不过如此,但这其中有多少酸涩,只有她自己清楚。
这毫无疑问是一场丽塔单方向的爱慕,不过也对,大概这世界上也不会有人爱上一个满口谎言、艳俗浮夸的女人吧。
她烫着僵硬扭曲的金色大卷,涂着厚重结块的亮红色口红,戴着那副标榜自己笔杆子出身的、镶满了珠宝的眼镜。
她以为自己是记忆里小姐的样子。
原来她一直追逐美丽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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