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浪小说

子浪小说>大学生创业初期应有哪些必备条件 > 第2部分(第1页)

第2部分(第1页)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那么时代近了,成功还会难吗?

。←虹←桥书←吧←

第6节: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创业环境(1)

第二节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

上时…… 创业环境

〃成功的90%取决于环境,个人努力只占10%,但这10%你错过了,给你90%的环境也没有用。机会不会等人,你在寻找它的同时要去培养自己的潜力。我的理想并不是做一名企业家,而是做一名医生,但环境不允许我成为医生,30岁的时候我还很压抑,33岁来到特区,给了我一个环境,我就成功了。〃

以上是万科公司董事长王石的成功感言。虽然他对于环境的理解未必人人赞同,但我们也许不会否认,环境在个人创业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创业当然不可一蹴而就,但好的环境会让我们顺风顺水,而坏的环境也可能使我们事事皆空。

2005年央视《对话》节目现场,作为特邀嘉宾的张树新女士的一段话发人深省:〃我觉得还是很高兴,就是说,今天中国的创业环境真的开始有一些人,不像十年、二十年前,其实他们真的具备海外硅谷一样的一些基本创业环境了。他们可以凭着技术、凭着理想、凭着一个想法,然后今天就可以做出些企业来,也许不会走那么多颠簸和波折的路,这是个(值得)高兴的事情。〃

的确,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因为一个可以看到的事实是:虽然大学生的创业环境还不完全成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与就业相比,还是出现了许多较好的变化。

具体而言,大学生创业环境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的创业法律环境不断改善

与我国的其他各种立法一样,有关创业的立法也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对于大学生创业活动的保护作用日益彰显。

199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这是我国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之后所制定的第三部涉及规范私营企业市场主体的法律,至此,我国关于私营经济的3种主要形式……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法律已经基本完备。《个人独资企业法》最引人注目之处,在第八条中明确规定,只要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出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等,就可以申请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这就废除了原先不规范的按照雇佣工人数来划分个人独资企业(雇工8人以上)和个体工商户(雇工7人以下)的规定。此外,《个人独资企业法》还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在第三章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个人独资企业有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这预示着中国的个人自主创业将有一个更为宽松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虹桥▲书吧▲。

第7节: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创业环境(2)

二、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使大学生创业的环境日益宽松

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和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重视,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无疑,国家政策的驱动仍是大学生创业环境不断改善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2002年,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出台了鼓励和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政策,同时加大了户籍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以便与大学生创业机制相配套。

综观这些政策,可以把优惠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 注册登记优惠

一是程序简化。凡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优先登记注册。申请人只需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并在一定期限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二是费用减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申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如资金确有困难,注册资本达不到最低限额的,允许分期到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一定期限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二) 金融贷款优惠

一是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二是简化贷款手续。三是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上浮。

(三) 税费减免优惠

对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到〃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以免征或减征一定年限、一定比例的所得税。

2003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其中第四条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虹桥▲书吧▲。

第8节: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创业环境(3)

200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后,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辽宁、吉林、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市自治区纷纷出台了类似政策,后来又陆续出台了优惠贷款的政策。

2003年6月2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为切实落实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创业,下发《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1。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法律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1) 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 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https://www.cwzww.com https://www.du8.org https://www.shuhuangxs.com www.baquge.cc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