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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完结(第2页)

赶紧脱下身上的旧棉袄,谢华香看着他贴身穿着的补丁叠着补丁的破旧汗衫,心疼得不行:“县上的百货商店里有那种穿在里面的卫生衣,有机会我给你买两套换着穿。”

沈庭生连忙说:“不用买那个,那是要票的,你爸妈给你的票你别乱花,留着给自己买衣裳。这次的羊绒衫,你自己也没买吧?”

“我的衣裳多着呢,不差这一件的。”谢华香说着,帮忙沈庭生把羊绒衫给穿上了,至于要不要给他买卫生衣的问题,这是她自己的事,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通过这次回去,谢华香敏锐地感觉到了某种变化,比起往年,好像物质的供应更丰富了些,而且免票供应的东西也更多了,这都说明了旧时代正在逐渐过去,新时代很快就要带来,到时候只要有钱,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了,而钱这东西,目前看来他们应该是不会怎么缺的了。

沈庭生穿好羊绒衫,有点拘束地扯了扯衣摆:“怎么样?”

谢华香的尺码估计得很准,穿在他的身上大小刚刚好,肩宽腰细,很好地显示出他健美的身材,呃,就只是腿上的大棉裤碍眼了一点,不过不要紧,将来有钱了,换上轻薄软的羊绒裤,外面再穿上西装裤,那就很好看了。

谢华香绕着沈庭生转了一圈,一脸赞赏地说:“好看,真好看,我庭生哥怎么会这么好看呢!”说到这里,她都忍不住想要搂着人亲上一口了。

她是个随性的人,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双手搂着沈庭生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的左边脸上“啪”地亲了一下,右边脸上又“啪”地亲了一下:“真是的,我这么喜欢你,怎么办呢!”

沈庭生心中那头蹦跶个不停的小马立刻就变成了万马奔腾,激烈的情绪呼啸而来,双手捧起谢华香的脸蛋:“我也喜欢你,喜欢的都快要死了。”

说完不管不顾地亲了下去,一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按着她的腰,狠狠地用力往自己的身上按,似乎想要把她嵌入自己的体内方才甘心。她的身体是他的良药,只有靠近了在靠近,才能稍微安抚他全身每一个躁动的细胞。

爱人之间的亲吻,延续到地老天荒也不会厌倦。

假期结束,很快又投入到忙碌的劳动中,程立坤来找沈庭生,一起跟沈大队长聊了大半天,终于成功说服了大队长,于是大队长又找来三个生产队的队长,好好商量了一番重新修整水利工程的事。

这事刚提出来,社员们都不大乐意,去年辛辛苦苦地干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完工了,现在你们拍一拍脑袋,又说要重修?说原来的有毛病,毛病在哪儿呢,他们看着都挺好的啊!

虽然大队长用权威强迫着大伙儿干也可以,反正都是干一天活拿一天工分的事,但这样的话,不是心甘情愿地干活,效率肯定是不高的,说不定还会偷工减料做出一些什么豆腐渣工程。

程立坤也是个不怕麻烦的,他自己弄了一块大木板,漆成了黑色,又趁晚上有时间的时候,去了一趟公社小学,准备找学校的老师要一些粉笔头,他打算让各个生产队分别召开社员大会,他在会上跟社员们解释清楚到底为什么要重修水利工程。

社员们听不懂,他就掰开了揉碎了仔细说,一次说不明白说两次,总要说到明白为止的,能多一个人支持这项重修工程就多一个人。

他倒也没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也并不认为安吉大队的事跟他一个终究要离开的外乡人没什么关系,人生在世嘛,总要做一点有用的实事的。

只是没想到,在去公社小学的路上,居然会遇上沈大队长家的大丫。

第156章

自从程立坤从沈大队长家搬出来之后,他跟大丫已经很少见面了,这次从家里回来,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他挎包里的那一条红纱巾,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呢!

这红纱巾当初买来的时候是鬼使神差的,如今要不要送出去,倒成了程立坤心中的一道大难题了,送吧,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名义,而且又怕引起别人的误会,不送吧,留在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当初怎么就买了呢?

大丫倒是落落大方:“程知青,这么巧,你也去公社小学?”

“是啊,我去找这里的老师要一点粉笔头,你呢?”

“我是去上夜校的。”大丫说,“公社给我们开了扫盲班,我已经上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认识好多字了呢,报纸上的话一般都能看懂了。”

从去年开始,公社为了提高社员们的文化水平,尽量降低文盲率,特地在公社小学开设了扫盲班,教认字和一些普通的算数,跟小学的课程差不多,本公社的社员,谁都可以来上课,只要事先过来报名就可以了。

沈大丫本来是没打算来学的,从小她妈就教育她,女孩子不需要认识字,只要会干家务能干农活,身体好能生养就是好姑娘了,别人家都抢着来求呢!

可是自从遇上程知青,芳心初动,又被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沈大丫开始对她妈的话产生了怀疑,她是继续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等着别人来挑,将来继续围着锅台孩子转,做一辈子的农村妇女呢,还是努力提高自己,将来遇上喜欢的人的时候,也有竞争的能力?

沈大丫犹豫了几天,又有一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一个她从小一起玩的好姐妹,因为去上夜校学习了文化知识,刚好遇上县城一个单位的食堂招工,招的是勤杂工,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报名了,没想到居然给招上了,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工资也比不上正式的职工高,而且勤杂工这个岗位比较辛苦,每天早上五点就要上班,晚上还得等到做完宵夜洗完碗才能走。

这对城里人来说可能是个苦差事,所以才能轮得到她,但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无异于鲤鱼跳出龙门了,就算工资不高,活儿也辛苦,但单位提供宿舍,不需要住在家里天天被她爹打,被她娘赶着做各种永远没完没了的家务,每个月还能按时拿钱,那姑娘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找沈大丫报喜,并且鼓励她也去学习,哪怕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单位招工呢,只要先做好了准备,有机会的时候才能牢牢把握住啊!

沈大丫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极了。

于是也决定要去上夜校,她把这个决定跟她爹沈大队长说了,他爹是肯定赞成的,瞧瞧人家谢知青,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妹妹呢,小姑子而已,都舍得花大钱送去县城上中学,自己就这么一个姑娘,上个免费的夜校难道还不让上吗?

沈大丫她娘满心不情愿:“夜校有什么好上的,识字有什么用?可以当得穿了还是当得喝了?你当甩手掌柜去上夜校了,哦,一大家子的家务就留给我一个人干,你是想累死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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