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煜:“过来吻我。”
时初动作顿住了,然而不到一秒,他直起上半身,抬起一条腿半跪在座椅上,用受伤的那只手撑住座椅靠背,另一只手揽住秦煜的后脑勺,俯身亲了上去。
旁边的年轻警察干咳一声,终于舍得移开了他的视线。
作者有话说:
吉——时——已——到——,送——入——洞——哦不好意思忘了不让写这个
第89章
这一天过得实在兵荒马乱。
时初从早晨背着包出门到晚上坐在警局,期间的经历称不上跌宕起伏,却也耗费了不少心力。
做笔录的时候,他思绪比平时迟缓不少,在等待警察出去拿东西的间隙,甚至差点儿连眼皮也合上。
向德光那边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论他具体是怎么说的,在警察再一次来到时初面前,用客气的语气告诉他今天可以回去了时,时初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晚上十点整,他从警局大门走出来,看见秦煜的车停在路边。他熄了火,正靠在驾驶位上阖眼小憩。夏天空气闷热,车窗是打开的,他将胳膊搭在窗边,左手在窗外垂下去,大概是没有真的睡着,仔细看会发现他的手指在以规律的频率小幅度地动作,像是随着音乐打拍子。
秦煜报的警,也随着时初去警局说明了一下情况,很快就没他什么事了。后面公司还有事,他得先回去处理,九点多才从公司出来,直接来了警局接时初。
这所警局不在闹市区,马路上没什么车,街边行人也只有二三,时初却不觉得景象寂寥。
他脚步渐缓,最后停在人行道上,隔着两棵树,静静看了一会儿车上的人。
这种时候倦意又全都不翼而飞了,他看得很专注,心脏有一种酸麻又充盈的感受。他今天就像一个情绪转换器,从早到晚,每一个小时里的情绪似乎都不一样。
无论这些情绪是好是坏,个中滋味他都能自己消化了,唯独在此刻剩下的这一种,他没有能够找到准确词语去形容。
似乎是手机在响,秦煜睁开眼,窗外的手收回去,一秒后拿着手机放在耳边,说话时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了时初,招手示意他过来。
明白了,是幸好。
夏天的蝉从早吵到晚,犹如滚烫油锅煎炸食物时发出的声音,日夜不休,没完没了。
时初却在这一刻觉得周遭静谧,一个词从他心头冒了出来,剩下的那种情绪,叫“幸好”。
或许这个词也能用庆幸代替,但比起这个,幸好则更像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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