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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1页)

伴离开城堡,徒步返回您下榻的那间粗陋房舍。这会儿他们还在那里,正在大厅里喝酒,等您回去。罗德利克爵士发现您不在,可是焦虑得紧哪。”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小小鸟儿叽叽喳喳传来的呗。”瓦里斯微笑道,“好夫人,我的职责所在便是打听消息,所以我才知道不少。”他耸耸肩。“不过您确实把匕首带在了身上,对吧?”

凯特琳从斗篷里抽出匕首,扔到他面前的桌上。“拿去看罢,或许你的小小鸟也会告诉你这匕首的主人是谁。”

瓦里斯用夸张的优雅姿势拿起短刀,然后伸出拇指滑过刀锋,没想到立时见血,他惊呼一声,手一松,匕首掉回桌上。

“小心,”凯特琳告诉他,“这匕首很利。”

“世上最锋利的莫过于瓦雷利亚钢。”小指头道。瓦里斯一边吸吮血流不止的拇指,一边面带愠色地瞪着凯特琳。小指头拿起利刃,轻轻地把玩,测试称手的程度。随后把匕首抛至半空,再用另一只手接住。“轻重恰到好处。您这次来访的目的,便是想查出匕首的主人?夫人,那您大可不必去找艾伦爵士,您应该直接来问我。”

“假如我直接问你,”她说,“你怎么说?”

“我会告诉你这种刀全君临只有一把,”他用拇指和食指夹起刀刃,举过肩头,手腕一抖,熟练地将匕首朝房间对面射去。短刀正中房门,深深地插进橡木板,随着残余的劲道晃动不止。“它是我的。”

“这是你的刀?”不可能,培提尔根本没去临冬城。

“一直到乔佛里王子命名日那天的比武大会为止,”他穿过房间,从木门上拔出匕首。“我和半数的廷臣都赌詹姆爵士会赢得长枪比试,”培提尔露出羞怯的笑,突然又显得孩子气。“所以当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把他一枪刺下马时,我们都输了点小东西。詹姆爵士输掉一百枚金龙币,王后赔上一条翡翠首饰,而我则是这把刀。赢家放过了王后陛下的翡翠,但把其他东西都留下了。”

“此人是谁?”凯特琳质问,她的嘴巴因恐惧而干涩,手指头则因回忆而隐隐作痛。

“小恶魔,”小指头说。瓦里斯伯爵在一旁看着她的脸。“提利昂·兰尼斯特。”

第十九章 琼恩

刀剑铿锵响彻广常

琼恩穿着黑羊毛衫,外罩皮革背心和锁子甲,内里汗如雨下。他向前进逼,葛兰脚步不稳地后退,笨拙地举剑格挡。他刚举剑,琼恩便猛力一挥攻他下盘,击中他的脚,打得他步伐踉跄。葛兰向下还击,头上却挨了一记过肩砍,将他的头盔打凹。他又使出一记侧劈,结果琼恩拨开他的剑,然后用戴了护腕的手肘撞击他的腹部。葛兰重心不稳,狠狠地跌坐在雪

地里。琼恩跟上砍中他的腕关节,痛得他惨叫一声丢下剑。

“够了!”艾里沙·索恩爵士的话音如瓦雷利亚刀锋裂空。

葛兰揉着手道:“这野种把我手腕打脱臼了。”

“假如用的真剑,野种早已挑断你的腿筋,劈开你的脑袋瓜子,砍断你的双手了。算你走运,我们守夜人需要的不只是游骑兵,也需要马房小弟。”艾里沙爵士朝杰伦和陶德挥手道:“把这头笨牛扶起来,他可以准备办丧事了。”

其他的男孩搀扶葛兰起身,琼恩脱下头盔,结霜的晨气吹在脸上,感觉很舒服。他拄剑而立,深吸一口气,容许自己短暂地享受胜利的喜悦。

“那是剑,不是老人的拐杖。”艾里沙爵士尖锐地说,“雪诺大人,您可是脚痛?”

琼恩恨透了这个绰号,打从他练剑的第一天起,艾里沙爵士便这么叫他。其他男孩子有样学样,现在人人都这么称呼他了。他将长剑回鞘。“不是。”

索恩大跨步朝他走来,脆硬的黑皮革发出悉悉窣窣的声响。他约莫五十岁,体格结实,精瘦而严峻,一头黑发已有些灰白,而那双眼睛却如玛瑙般炯炯有神。“那是怎么回事?”他质问。

“我累了。”琼恩承认。他的臂膀因为不断挥剑而感到酸麻,如今打斗结束,刚留下的擦伤也开始痛了起来。

“这叫软弱。”

“可我赢了。”

“不。是笨牛他输了。”

一个旁观的男孩在偷偷窃笑。琼恩很清楚自己绝不能顶嘴。虽然他击败了每一个艾里沙爵士派来对付他的对手,却还是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教头的嘴边只有嘲笑和讥讽。索恩一定是讨厌他,琼恩暗自认为;不过话说回来,索恩更讨厌其他男孩。

“今天就到此为止。”索恩告诉他们。“我对饭桶可没什么耐性。假如哪天异鬼真打过来,我倒希望他们带上弓箭,因为你们只配当靶子。”

琼恩跟着其他人返回兵器库,孤零零地走在中间。他一直都孤零零的。一起受训的小队约有二十人,却没有一个称得上是朋友。多数人长他两三岁,打起来却连十四岁罗柏的一半都比不上。戴利恩动作敏捷,但很怕挨打;派普老把剑当匕首来使;杰伦弱得像个女孩子;葛兰迟钝又笨拙;霍德攻势虽猛,可总是没头没脑。琼恩越是和这些人交手,就越鄙视他们。

进到室内,琼恩把入鞘的剑挂回石墙的钩子上,刻意不理睬其他人。他有条不紊地解下盔甲、皮衣和汗湿的羊毛衫。长长的房间两端,铁火盆里的煤炭熊熊燃烧,但琼恩仍止不住发抖。此地,寒意总是如影随形,想必数年之后他便会忘记温暖的滋味。

他穿上日常的粗布黑衣,倦怠感突然排山倒海般朝他袭来。他找条板凳坐下,手指摸索着系上斗篷。好冷啊,他一边想,一边回忆起临冬城的厅堂,那里有温泉终年流贯壁垒之间,仿如人体内流淌的血液。黑城堡里没有暖意,只有冰冷的墙壁,和更加冷漠的人。

除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人对他提过守夜人部队竟是这副光景。那侏儒在他们北上途中把事情真相告诉了他,但那时已经太迟了。琼恩不禁怀疑父亲知不知道长城守军的真正情形。他一定知道,想到这里他更觉心痛。

就连叔叔,竟也这么把他遗弃在这世界尽头的冰冷寒荒。他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个性温和的班扬·史塔克,到这里完全变了个人。他是首席游骑兵,整日与莫尔蒙总司令,伊蒙学士和其他高级官员为伍,而将琼恩丢给坏脾气的艾里沙·索恩爵士。

他们抵达长城三天后,琼恩听说班扬·史塔克将率领六名手下深入鬼影森林巡察。当天夜里,他在城堡的木造大厅中找到叔叔,央求他带自己一道去。班扬直截了当地回绝了他。“这可不是临冬城,”他边用刀叉切肉边对他说,“在长城守军里,想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得证明自己有什么样的本事。琼恩,你还不是游骑兵,你只是个稚气未脱,身上还残留着夏天气味的小鬼。”

琼恩愚蠢地争辩:“到明年命名日我就满十五岁,”他说,“很快就要长大成人了。”

班扬·史塔克皱眉道:“在艾里沙爵士判定你成为守夜人部队的汉子之前,你都只是个小鬼,只能是个小鬼。假如你以为仗着自己史塔克家人的身份,就可以坐享其成,那就大错而特错。我们宣誓入伍时,早已断绝一切身家背景。拿你父亲来说,虽然他会永远在我心中占据一席之地,但如今这些人才是我的手足兄弟。”他拿匕首朝身边的人比划两下,指指这些饱经风霜的黑衣战士。

翌日拂晓,琼恩起身目送他叔叔离去。叔叔手下一名高大而丑陋的游骑兵一边装配马鞍,一边高唱歌词猥亵的曲子,吐出的气息在清晨的冷气里蒸腾。班扬·史塔克对他是满脸笑容,对自己侄子却没好气。“琼恩,你要我说多少遍?你不能去,等我回来我们再找时间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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