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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页)

便连忙等着。

“呼喇喇”一众十数人一齐奔了出来,手中还各拿着刀枪棍棒,正在沈醉奇怪这些是什么人时,突然有人大喝道:“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敢情是打劫的,不过当他听到这句如此有特色的职业话语后仍是忍不住地笑了出来。

“小子,快点乖乖地把身上钱财留下滚蛋,若不然老子一刀劈了你!”当先一名身高体壮的黑大汉,一挥手中厚背大砍刀指着沈醉喝道。

沈醉心道难怪这条路上左右都无人,原来是出了一伙拦路抢劫的强盗。想到拦路抢劫,他不由想起一部电影中的经典台词,当下道:“我最烦你们这帮打劫的了,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汗,他说完后才想起自己昨天晚上才干了票有技术含量的,不过这怎么今天就碰上这没技术含量的了。敢情这偷盗还是跟着的,自己昨天才偷了人的,今天这就有人来强盗自己的了。

“小子,听见了没,快点把银子乖乖地交出来!”正在沈醉在那里思索这偷与盗的关系时,那黑大汉见他呆立不动,皱眉沉思,又是朝他大喝一声。

“你们有本事就上来拿呀!”沈醉被他那一声大喝从沉思中惊醒,说了句后笑吟吟地看着眼前的这伙强盗。心中却想着自己的无影腿练成之后可还没跟人练过呢,现在正好可以拿这些个小毛贼练练。

那黑大汉见他不乖乖地交银子,反而还在笑着,认为这是在嘲笑他们,心中生怒,大喝一声道:“兄弟们,给我上,先揍扁这小子!”话一落,他身后七八人便各挥刀枪棍棒发一声喊向沈醉冲了过来。

沈醉待得当先一人冲至他三步远时,突然一屈膝弹身,一下子便窜了过去,然后飞起一脚,一记正踢正中那人胸口。那人“砰”的一下就朝后飞了起来,后面两个躲之不及,又被他撞上身来撞倒在地。沈醉毫不停留,出腿如风,“噼哩叭啦”一阵,这朝他奔来的七八人便全部躺倒于地不住地哀呼痛叫。踢倒这七八人后,他一闪身便向着后面那拿着大砍刀的黑大汉冲了过去。

那黑大汉见他眨眼之间就将七八人全部踢倒于地,正在惊愕之间,便见沈醉冲了过来。刚挥刀要砍,便觉眼前一花,沈醉已不见踪影。然后便是身后一阵痛呼乱叫,还有脚踢在人身上的“砰叭”响声。转身一看,便见身后的那七八人也全部被打倒于地,一个也爬不起来,而打人的那个小子却是不见踪影。

“喂!”一只手突然拍到肩上,让那黑大汉吓得就是一跳,然后一挥身,抡刀就劈。

在身后招呼他的正是沈醉,见他一刀劈来,右手上举,看着那刀的来势,两指一捏便把那刀拿住。那黑大汉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去抽,却是无论如何抽之不动。脸色大惊,当下连忙一松手,双膝一软,跪倒于地,向沈醉磕头拜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若想留命,快些乖乖地献上买命财!”沈醉“叮啷”一声扔开手里的刀,展手伸到这大汉面前笑呵呵地道。昨天才做了小偷,今天就紧接着来次强盗。

那大汉听到这话却是一愣,沈醉伸手扣指“咣”的敲了他脑袋一下,笑问道:“听见了没?”

“哎哟,听见了听见了,我这就给您这就给您!”那大汉痛叫一声,连忙伸手入怀掏出四个鼓鼓的钱袋来,递到了沈醉的手里。

沈醉还真没想到,他一下子竟掏出四个来,愣了下才伸手接住,感觉入手甚沉。心想这帮人打劫的可还不少呢,一定是打劫了不少人的。他伸手掂了掂,向那大汉道:“好了,滚吧,以后不准在干打劫的事了,若是下次从这里过再让我碰见你们,定不轻饶!”他说完,一伸脚将刚才扔在地下的那柄刀挑了起来,然后伸腿一踢,“嘣当”一声将那柄厚背大砍刀踢作了两半掉下地去。

“咣啷啷”两截断刀响着掉在了大汉的面前,他面色已是变得煞白,身子忍不住地打了个哆嗦。便是那满地正在哀嚎痛叫的汉子,看见了这一慕也都全部闭上了嘴,脸孔发白。

“滚吧!”沈醉又喝了一声,这伙人便连忙连滚带爬地去了,连掉在地下的兵刃也顾不得捡。

第二十三章 成都寻证

成都,号称“天府之国”,又有“锦官城”、“芙蓉城”的美誉。取周太王迁歧“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之意,取名成都。战国时秦灭蜀后,按咸阳城建制兴筑成都城垣。五十多年后,秦蜀郡太守李冰父子兴建都江堰水利工程,解决了成都平原的旱涝问题后,才使得成都从此走上了“天府之国”的大道。史称“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西汉时期,成都织锦业驰名天下,在城西南设立了锦官,专管织锦,并筑有锦官城,所以有“锦官城”、“锦城”之称。五代后蜀主孟昶,在城墙上遍种芙蓉,成都又得“芙蓉城”、“蓉城”的美名。

沈醉此时就正在前往“天府”成都的路上,他记得书中鸠摩智擒了段誉之后,为了摆脱保定帝等人的追捕,故意七拐八扭,直到他以为摆脱追兵后这才转方向往大宋而去。因此上他光走出大理就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后来又连续走了两个“二十余日”这才到了苏州的,再加上前面花费的十几天时间估计得有两个月。而自己从剑湖谷底出来后,到出大理国境就只用了七天而已,再加上最近仍是每日在山野间施展凌波微步赶路,而鸠摩智却带了个被他点了穴道的段誉,所以不可能每日都施展轻功赶路,这样一比较下来他想着自己应该是能够追上鸠摩智和段誉两人的。

但是他也不太敢确定,怕错过了段誉与乔峰相会的日子。所以便想寻个证明,他此次前往成都就是为了寻求这个证明的。因为他记得段誉与王语嫣救了阿朱阿碧从曼陀山庄逃出后,到得阿朱所居住的听香水榭时,正好碰上了云州秦家寨和四川青城派的来找姑苏慕容寻仇,到了阿朱的听香水榭。所以他便想到青城派去看一看,如果青城派的人已经早走了,那就说明自己慢,还得急赶。如果还没走或是走了没多久,那就说明自己完全赶得上,不用再像如今这样每日在山野间没命的狂奔了。而这青城派的所在地就位于离成都百多里地的青城山上,所以他便想先到成都。而且说不定在成都打听打听就能得到消息,不用再费事地上青城山去。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到成都去好好吃喝玩乐一番,在现代时他就十分喜欢吃川菜,成都的最地道。

他以前曾听过一句话叫做“吃在广州,穿在苏州,玩在杭州,死在柳州”,说的是广州菜肴好,苏州丝绸好,杭州风景好,而柳州棺木好。但要说都好,还是成都。广州、苏州、杭州、柳州的好处,成都都有,却无其不足。吃有川菜,穿有蜀锦,名胜古迹不下杭州,棺木也不比柳州的差。可惜的是他在现代时却仅来过一次,想不到现在回了古代还有机会再来一次。

当红日西斜的时候,沈醉踏着夕阳的余辉踏进了成都城。他一路走着,一路打量着这时的成都,与脑中那个仅去过一次的现代化成都做着比对。可惜的是他只去过一次,印象浅的很,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吃了回十分正宗地道的川菜。所以对比一阵儿他也对比不出个什么来,所以还是免了吧,来到成都那当然是要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正宗美味的川菜。在路上他找人打听了现时成都城内最好的酒楼,福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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