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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于小齐说:“反正于和丁也就差一横。”

老丁朝天翻了个白眼,再次朝我看,这时我已经笑得满脸开花了。老丁指着我说:“不许笑。”于小齐也瞪着我,我只好收起笑脸,继续看他们掐架。后来两个人不吵了,黑着脸不说话。过了半晌,于小齐嘟哝说:“我妈说你有新女人了,你的钱都归那个女人了。”老丁大怒,吼道:“我已经离婚十年了,我不能再婚啊?!”于小齐嘟哝说:“我不管,我就要两千。”我心想,你这姑娘够笨的,你只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老丁还不乖乖地把钱掏出来。他这个人最怕吵,心脏病人就是这样,一点噪音都受不了。

老丁说:“这样吧,你到派出所去把名字改回来,我就给你两千。”

于小齐说:“改名字很麻烦的,哪有上个月改过来,这个月又改回去的?”

老丁说:“我不管,我就要改回去!”

于小齐瞪视老丁,好像是要把他瞪死,她的眼泪忽然浮上眼眶,对老丁说:“我恨你!”然后摔门而出,楼道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老丁被摔门的声音震了一下,捂着心口,做出马上就要发病的样子。

我对老丁说:“我去送送她。”

老丁说:“没你什么事儿,你帮我把煤气罐装上了。”

我说:“你就不管她了?你丫够绝的。”

老丁说:“她书包没带走,过会儿还得回来拿。”

我一边捣腾煤气炉,一边说:“你真有一套,有个女儿也不告诉我一声,你这叫金屋藏娇吧?”

老丁说:“金屋藏娇藏的是小老婆,不是女儿。”

我说:“她挺漂亮的。”

老丁就用一种很警惕的目光看着我,问:“你想干吗?”

我说:“不干吗啦,老头,别着急,当心犯病。”我也说不出自己有什么企图,哥们要是有个女朋友,牵出来给大家看看也算正常,可是哥们的女儿是不是应该牵出来,这种事情还头一次遇到。

那天,老丁把他的往事讲给我听,他八二年离婚,老婆带着于小齐搬走了。照他的描述,他的前妻是一个有偏执狂的可怕女人,心眼很小,而且爱砸东西,一不顺心就撕老丁的书。那堆破书在十年前还是很新的,撕得老丁悲痛欲绝,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他一横心就离婚了。前妻临走前抛下一句话:“要是没有我,你活不过三年就得死。”这句话好像世纪末的诅咒,听得老丁毛骨悚然。当然,三个三年过去了,他还活着,虽然日子过得有点惨,虽然好几次送到医院去急救,但他毕竟逃过了那个恶毒的诅咒,而且还结婚了。这件事让他很得意,假如他当初不离婚,也许早就被那婆娘折腾死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人生若只如初见(6)

我问他:“你既然那么恨她,当初为什么要跟她结婚?”

老丁说:“这你就不懂了,有些女人结婚之前还挺可爱的,婚后就完全变样了,人性的丑陋一面都会暴露出来。”

“不只是女人吧?”

“对对对,男人也这样。”老丁嘉许地拍拍我肩膀,“你现在很懂得举一反三啊。”

我挪开肩膀,我这人最讨厌别人拍我肩膀。

“老头,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吗?”

“什么?”

“你离婚十年,不沾女色,情愿没有女人,也不愿跟混帐老婆生活在一起。这就叫牛逼。俗话说,死了张屠户,不吃浑毛猪。十年不吃猪肉也算一条汉子。”

老丁半信半疑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说:“去你的。”

其实我知道,老头的性能力很差劲的啦。有心脏病的人都不能搞这个,会得马上风的,死在女人的大腿之间。不过,我真的不是在嘲笑他,因为女人的大腿是如此的重要,即使让我死一千次,我也忍不住想爬进去尝试一下。我没搞过,他搞不动,我们也同病相怜吧。

我说:“老头,我认识一个姑娘,重点中学的,跟于小齐长得特别像。”

老丁说:“她要是重点中学就好了,我也就不用操心了。”他告诉我,于小齐和他前妻不一样,性格很温柔,人也很善良,可惜学习成绩差得离谱,初中毕业会考,考了个全年级倒数第一。老丁身为一个语文老师,尽管只是野鸡学校的,仍然觉得羞辱不堪。结果这姑娘什么学校都没考上,十六岁就成了社会青年。按老丁的关系,把她安插到化工技校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他一则觉得羞愧,二则也是因为化工技校太混乱,三则专业不对口,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到化工厂去受罪,于是就任由她晃荡了半年,第二年春天才把她送到马台镇的一个美术专业学校去。那种学校只要会涂上几笔就可以,文化考试基本等于狗屁,文盲都无所谓。老丁觉得,一个女孩学画画,总比修机器靠谱,至少也是培养一点艺术细胞。

老丁说:“她今天找我,就是说要去上海学画卡通,学杂费和生活费加起来两千!”

“我要是你,我卖血都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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