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在空中晃悠——情况万分紧急。
“不得了!瞧你身后是什么,姨妈!”
老太太以为有危险,急忙撩起裙子,转过身去。汤姆拨腿就逃,顷刻他爬过高高的木栅栏,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波莉姨妈站在那儿先是一愣,随后突然轻声笑了起来。
“这个该死的,我怎么老是不吸取教训?和我开这样的玩笑,也不知开过多少次了。难道我不该有所提防吗?人老了,糊涂才是最大的糊涂蛋。俗话说得好,老狗学不会新把戏。可是天啦!他耍的鬼把戏里从来没有两天一样的,谁能猜出下个鬼主意是什么?他似乎知道,他能折磨我多长时间,我才会动肝火,而且他也知道他只要想个法哄哄我,惹我大笑一场,就会万事皆休,我也不会揍他一顿。我对他是敢怒不能揍。我对那孩子没尽到责任,上帝知道那是真的。《圣经》里说:‘孩子不打不成器。’我太溺爱那孩子,我也知道这对我俩都不好。他一肚鬼点子。哎呀,但他是我那死去的亲姐姐的儿子,可怜的孩子,我怎么也不忍心揍他。每一次饶了他,我良心都受谴责;可是每一回打他,我都有点心痛不忍。哎,哎,就像《圣经》所说的,人为母生,光阴荏苒,充满苦难。我看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今天下午他要是逃学,明天我就想法让他干点活,惩罚惩罚他。星期六让他干活,恐怕苛刻了点,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放了假,他又恨透了干活,比恨什么都厉害。可是我不得不对他尽到我的责任,否则我会把这个孩子给毁了。”
汤姆真的没去上课,而且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场。他回家时正好赶上帮那小黑孩吉姆的忙,帮他在晚饭前锯第二天用的木头,劈引火用的柴——至少他及时赶到那儿,把他所干的事讲给吉姆听,而活却是吉姆干了四分之三。汤姆的弟弟(确切地说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希德已干完了他那份活(捡碎木块),因为他是个不声不响的孩子,从不干什么冒险的事,也不惹什么麻烦。
汤姆吃晚饭的时候,总是瞅机会偷糖吃,波莉姨妈这时开始问他,话里充满了诡计,而且非常巧妙——因为她要设点圈套,套他说出实话来。跟其他许多头脑简单的人一样,她很自负,并且相信自己很有点子,会耍弄诡秘狡猾的手腕,把自己极易被人识破的诡计当作最高明的计策,她说:
“汤姆,学校里挺热的,对吧?”
“是的,姨妈。”
“热的厉害,对不对?”
“对,姨妈。”
“你是不是想去游泳来着,汤姆。”
汤姆忽然感到有点慌张——一丝不安和疑惑掠过心头。他偷眼察看波莉姨妈的脸色,可什么也没有看出来。于是他说:
“没有啊,姨妈——呃,没怎么想去。”
老太太伸出手摸摸汤姆的衬衣,说道:
“可是你现在却并不怎么热,是吧!”她已发现衬衣是干的,却没有人知道她内心的真正用意,为此她感到很得意。而汤姆猜透了她的心思,所以他为防老太太的下一招来了个先发制人。
“有的人往大家头上打水——你瞧,我的头发还是湿的呢!”
波莉姨妈很懊恼,她居然没注意到这个明摆着的事实,以致错过了一次机会。可接着她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汤姆,你往头上浇水的时候,不必拆掉我给你衬衫上缝的领子吧?把上衣的纽扣解开!”
汤姆脸上的不安马上就消失了。他解开上衣,衬衣的领子还是缝的好好的。
“真是怪事。得,算了吧!我看你旷课去游泳了!我认为你就像俗话里说的烧焦毛的猫一样——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坏。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她一面为自己的计谋落空而难过,一面又为汤姆这一次竟能如此温顺听话而高兴。
可是希德却说:
“哼,我记得你好像给他缝领子用的是白线,可现在却是黑线。”
“嘿,我的确用白线缝的!汤姆!”
可汤姆没等听完话就走了。他走出门口的时候说:
“希德,为这我可要狠狠揍你一顿。”
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汤姆仔细检查了别在上衣翻领上的两根大针,针上还穿着线,一根绕着白线,另一根绕着黑线。
他说:
“如果不是希德,她是永远不会注意到的。真讨厌!有时她用白线缝,有时又用黑线。我真希望她总是用一种线——换来换去我实在记不住。不过,我发誓非揍希德一顿不可,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汤姆不是村里的模范男孩,但他对那位模范男孩非常熟悉,并且很讨厌他。
不到两分钟,甚至更短,他已将全部烦恼给忘记了。就像大人们的烦恼也是烦恼一样,他忘记烦恼并不是因为他的烦恼对他不怎么沉重和难受,而是因为一种新的、更强烈的兴趣暂时压倒并驱散了他心中的烦闷——就像大人们在新奇感受的兴奋之时,也会暂时忘却自己的不幸一样。这种新产生的兴趣就是一种新的吹口哨方法,它很有价值,是刚从一个黑人那学到的,现在他正要一心练习练习又不想被别人打扰。这声音很特别,像小鸟的叫声,一种流畅而委婉的音调。在吹这个调子的时候,舌头断断续续地抵住口腔的上腭——读者若曾经也是孩子的话,也许还记得该怎样吹这种口哨。汤姆学得很勤奋,练得很专心,很快就掌握了其中要领。于是他沿街大步流星地走着,口中吹着口哨,心里乐滋滋的,那股乐劲如同天文学家发现了新行星时一般,仅就乐的程度之深之强烈而言,此时的汤姆绝对比天文学家还要兴奋。
夏天的下午很长,这时天还没有黑。汤姆的口哨声忽然停住了,因为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陌生人——一个比他大一点的男孩。
在圣彼德堡这个贫穷、破落的小村子里,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只要是新来的,就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而且这个男孩穿得非常讲究——在平常工作日竟穿戴如此整齐,仅这就让汤姆对他刮目相看。他的帽子很精致,蓝色的上衣扣得紧紧的,又新又整洁,他的裤子也是一样。他竟然还穿着鞋——要知道,今天可是星期五!他甚至还打了条领带,那是条颜色鲜亮的丝质领带。他摆出一副城里人的架势,汤姆对此感到很不自在。汤姆眼盯着他那套漂亮的衣服,鼻子翘得高高的。可是他越看越是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很寒酸破旧。两个人都一声不吭。一个挪动一步,另一个也挪一步——可都是斜着步子兜圈子。他俩面对面,眼对眼这样相持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汤姆先开了腔:
“我能打得过你!”
“我倒想见识见识。”
“那好,我就打给你看。”
“得了,你不行。”
“我行。”
“你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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