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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这一切,侯家路的人习以为常。他们夜里睡得安稳,几声汽车喇叭并不妨碍他们。在晨雾里,他们起身、洗漱,用蛤蜊壳哗啦哗啦地刷着马桶,彼此道着早安,然后吃着自家的酱菜泡饭,或奢侈一下,买一碗小馄饨,吃得津律有味,颇为知足。方才还听到一对小夫妻尖声地拌嘴,不多久又见他们俩穿戴整洁、亲亲热热地挽着手出来。在左邻右舍生煤炉的烟灰里,在各家早点扑鼻的香气里,他们用自行车的铃声催开拥挤的人群,一撇脚,骑车上班去了。

这是个典型的市民居住区,是上海最早的老城区,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新移民的迁入,这里日渐拥挤、破旧起来,在讲究地段的上海人眼中算不上什么“高级住宅区”。人很杂,环境也并不优雅。我为什么至今还是那么留恋它?出于童年的回忆外,一定还有其他的什么。细想起来,当我五岁回到父母身边以后,便进入了一个相对单纯的大学校园里。父亲是大学教师,母亲是音响工程师,左邻右舍,清一色的知识分子。人们谈吐高雅、举止得体,宽敞的校园里静悄悄的,花园很洁净。然而这斯斯文文的世界对于我这个孩子来说,反而单纯得近乎单调。相比之下,侯家路或许杂乱,或许琐碎,但那里上演的一幕幕悲喜剧是那么丰富和真切,让我神往。何况那里的人给了我最早的启蒙。

新嫂嫂

我的邻居是位四十开外的女人,粗壮高大、爱说爱笑。她在街道煤饼场里做事,专门拉着板车给人送煤球、煤饼。这完全应该是男人干的活,她却做得得心应手。每次搬完煤饼,总要帮人家垒得整整齐齐,用女人的细心把散落的煤灰打扫干净。人们都夸她勤快,为人好。她只身带了十几岁的儿子和女儿生活,我没见过她的男人。上海人把新媳妇叫做“新嫂嫂”,她四十 多岁了,依然被邻里这样称呼着,好像谁也没不习惯。

都说“新嫂嫂”命不好。她出生在乡下一个殷实的富户,嫁给一个上海人,但那人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了。再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小日子过得不错,后来这个丈夫被查出曾在国民党里做过事,又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被判刑送到了劳改农场,留下她一个人拉扯孩子,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有时外婆带我去菜场,就会遇到她在装烂菜叶的竹筐里挑来挑去。邻家的炉具通常都放在走廊里,她家的菜锅很少发出什么诱人的香味儿。

新嫂嫂很会讲故事,我当时最爱听的是傻女婿的故事。说的是一个毛脚女婿生性好吃,且吃相难看。有一天小夫妻回娘家,妻子嘱咐他说:“我在你脚上系一条绳子,只有我拉一下,你才能动一下筷子。”傻女婿牢牢记下了,在丈人面前一派斯文,眼睁睁看着饭桌上的红烧肉不敢轻举妄动。丈人家有一只猫,悄悄钻到饭桌下。它发现了傻女婿脚上的绳子,好奇地用爪子拉了一下,又拉了一下。这下傻女婿乐了:“看来老婆还是疼我,让我多吃几口。”小猫越拉越快,他也下箸如飞。吃完红烧肉,又消灭了老母鸡,最后连筷子都来不及拿,干脆捧起砂锅,把一条大鲫鱼吞了下去,连刺儿都不吐。

这个故事,新嫂嫂无论讲多少遍都绘声绘色,而且每次都和我一起拍手大笑,让我引为知己。有一次我问她:“你从前也给小梅姐姐(新嫂嫂的女儿)的爸爸系过绳子吗?”她收敛了笑容,说:“绳子哪里拴得住男人,他们要干什么就干什么,才不听老婆的呢。”

有一天,一位头发蓬乱半白的男人敲响了新嫂嫂的房门,他的衣衫很旧,拎着个旧书包,皮肤黑黑的像是个乡下人。新嫂嫂走出门来,见了他,张着嘴呆了一会儿,警觉地问:“你怎么来了?”那男人唯唯诺诺的,声音又低又颤:“我减刑了,出来了。”接着两个人就进了屋里。老房子的楼板不隔音,听得到屋里的啜泣声和责骂声:“你还有脸回来,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的日子怎么过?”

“这些年我一直努力改造,什么活都干,这才得到宽大。当初他们说我是蓄意搞反革命破坏。这是冤枉我呀,你该晓得的。”

屋里沉默了很长时间。新嫂嫂开口了:“这是本来要寄给你的棉衣棉裤,你拿走吧,为孩子想想吧,他们已经七八年没有爸爸了,也习惯了,你回来,他们这辈子就完了。”

那男人哭着说:“这么多年我一直想着你们母子才活到今天,我只有这么一个家,你叫我去哪儿呀?”又是一片哭声。

不知过了多久,那男人手里捧着一个鼓鼓的包裹出了门,神色黯淡。在他身后,新嫂嫂啪地关上了门,嚎陶大哭。从那以后,新嫂嫂不怎么讲故事了,常见她的女儿帮她一起拉车送煤。他们一家有一天悄悄搬走了。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家具,一辆平板车就够了。我暗暗地希望,她们是去找那个男人,告诉他,这个世界上仍有他的一个家。他会听老婆话的。

辉辉与公公

辉辉是比我小两岁的表妹,住在外婆家对面的楼里。她出生的时候,因为医疗事故造成小脑溢血,致使运动神经瘫痪。她不会行走,不会说话,只能发出嗯嗯呀呀的声音。我曾经认为有智障的孩子是最可怜的,但在辉辉身上才发现,一个大脑健全,甚至聪明伶俐的孩子,清醒地看到自己身体的残 障,完全懂得自己与其他儿童的不同,知道母亲眼中的神情叫做无奈,才是最残酷的事情。她分明有话要说,有话要问,但偏偏只能发出几个无人可解的模糊的叫声;她分明有冤要诉,有苦要发,但只能用纤细苍白的小拳头砸着床沿,甚至,她的手指僵硬得无法捏成一个拳头。

年幼活泼的我,每次随外婆去看这个表妹的时候,都会变得很听话。辉辉的床边,是我永远不敢撒娇的地方。辉辉的眼睛很漂亮,清澈得可以做镜子,每每震撼着我这个“姐姐”。在搞不懂她的意思的时候,我常常想在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寻找答案。每一次去看她,她都会把枕边的大白兔奶糖全部推给我,点着头坚持让我都吃掉。那对于我,完全是一种奢侈。我被诱惑着,却又分明感到我不应该从这个小妹妹身上索取任何东西。于是两个年幼的姐妹相执不下,直到外婆来做调停。

我们一年年长大,她永远比我小两岁。我们每隔一两年就会见面一次。

每次都有她开心的笑脸,和推给我的她的最好的食品。一转眼,她二十几岁了,长高了,脸上有了青春的红润甚至妩媚。她依然不会行走,不会说话,眼神依然纯洁得像面镜子。然而现在的她已经打开了语言的封闭。她认识字。

于是她与我的对话常常在报纸和字典中展开。她用僵硬的手指点着一个个铅字,然后用热切的眼神注视着我,等待我的回答。如果她是个健康的女孩,我们该有多少悄悄话可以分享。我细细搜索自己对她的感情,发现在深深的同情之余还有着深深的敬佩:这个世界伤害了她,她却给予这个世界无瑕的珍爱。当我们这些正常人在生活的沼泽里怨天尤人的时候,好一个弱小的灵魂,却接受了一切不公平,同时在给予与交流中寻求快乐。

她那双黑亮可鉴的大眼睛,让我安静。

一直抚养照顾辉辉的是一位戴金丝边眼镜的清癯矮小的老太太,因为她一生未婚,所以我们用男性的“公公”来称呼她。她出身于沪上一个富族,是家里的三小姐,读过教会办的女子学校,熟谙英语。她文雅的举止与弄堂里的其他妇人非常不同。但她以一份特有的安详亲善与这个环境和谐相处。

据老人们说,当年,她最要好的女友遭遇婚姻的不幸,无力抚养一双儿女,她便搬进了这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家庭,承诺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一诺千金。

她看破大家族的冷漠虚伪,与它脱离了关系,靠做小学教师过上独立的生活。一个未婚的年轻女性独自领着两个孩子生活,家族邻里中会有多少非议和冷眼,是不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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