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时间,悄然过去。
清晨,方彻睁开眼睛,有些喟然。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此言诚不欺我。”
枪的构造,似乎比刀和剑还要简单些;前方一个枪头,后面一杆枪身,枪头类似于短剑。
很简单的构造。
不会武的人只是没有任何招数的直刺,也能造成杀伤。
但是想要练好,比刀剑棍等更难!
但是再难,能难得过生死?
方彻轻轻抚摸着枪身,能感觉这冰冷的钢铁枪身,在传递给自己一股情绪。
那是任何兵器都会具备的,杀戮欲望。
“即刻起,刀便是我永远的明面兵器;遇到强敌,刀抵不过,剑胜之;剑再不行,就是方天画戟,给人一种出尽了底牌的感觉。”
“剑能胜则胜,但用到方天画戟,就要分生死。”
“至于枪这个本命,能不出,便不出。枪在人在,枪亡人亡!”
……
接下来一段时间,太平无事。
方彻每天上课,修炼,与同学们一起,还有就是殴打莫敢云;然后回家修炼,睡觉,日常训斥夜梦。
而莫敢云也是天天请方彻吃饭,似乎成了习惯。
每次一到饭点儿,莫敢云就站起来:“走!请你吃饭!”
“好勒!”
两人并肩而行。
两人都是属于比较富裕的那种,但是吃饭的时候,方彻从来不花钱,从来都是莫敢云请客。
除了方彻自己在家吃的之外,没有任何一顿饭例外。
慢慢地,莫敢云在同学间就有了‘冤大头’的称呼。
甚至有人格外的看不惯。
“这个方彻分明有那么多学分,却一毛不拔,天天吃莫敢云的。莫敢云这个憨憨,居然每次都请……这得憨傻到了什么地步?”
而作为班里第三天才的付承云,对这一点更加的看不惯。
当然让他最看不惯最不平衡的是,特么莫敢云怎么不请我?
每一次我都是全班第三好吧?
你眼睛就只看到了第一?
他在坑你啊占你便宜啊,看不出来?
…………
【四件事,第一,没注意的情况下本书二十二万字了。才六十来章,超标了。这点怪我每章字数太多。一般二十万够了上架收费标准了,但到咱这流程还没走完。
第二件事,老毛病犯了,所以今天会三更。下午五点半有两章。
第三,你们的月票和推荐票貌似忘了给我了。
第四,到起点追读的能否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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