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炀摇了摇头:“看来你喝醉以后要有人看着你。”
“哦?”颜鹤径看向宗炀,“那你怎么不留下来陪我?”
城市像浮在朦胧的灯光之上,宗炀的影子投在地面,拉扯得十分长,他纤长的睫毛,以及颈部都好似泛着柔光。
“不是我该做的事情,”宗炀耸了耸肩,很云淡风轻地说,“我想我还是走掉比较好。”
——
来了!打字打得肩颈似乎要废了
第21章记得花的漂亮
走到一条宽阔的大路上,颜鹤径和宗炀准备打车回家。
“你的眼镜在我家,还有上次的衣服,现在去拿吗?”
颜鹤径没有戴眼镜,不过几天前已配了一副新的,宗炀不知道,以为颜鹤径还需要那副眼镜。
“我以为丢了。”
宗炀说:“我捡起来了,不过送你回家时忘记还给你。”
颜鹤径意外地说:“竟然没有摔碎。”
那副旧眼镜,颜鹤径已经带了许多年,成年后度数不再大幅增长,眼镜也没有换的必要。
开始近视是在高中,可能因为经常躲在被子里看书,被窝像一只巨大的萤火虫,颜鹤径不幸近视了。虽然近视,却为了爱美,只有上课时会戴眼镜,但到了三十岁后,戴不戴眼镜都是一样的。
宗炀的视力像是很好,颜鹤径指了指远处的一块广告牌,问宗炀:“你知道最下面那一行小字是什么吗?”
宗炀流畅且不带停顿地说了出来,侧头看着颜鹤径,问:“视力测试?”
颜鹤径稍带感叹:“真羡慕啊,这么好的眼睛。”
“可能因为我不爱看书,学习也没有很努力。”
网约车快到了,宗炀和颜鹤径走到了路边,站在花坛前,看着像黑洞般深不见底的道路两头。
网约车内有空气清新剂的气味,座位很干净。
颜鹤径唱了歌,又说了一晚上的话,嗓音有些嘶哑,像耗尽了力气,看上去无精打采,宗炀更是不多话。
十多分钟后,颜鹤径从疲倦中苏醒过来,觉得车内太过安静,想找点话说。
“阿炀,你和孔泉是工作认识的?”
“嗯。”
“不过怎么看你们都不像会成为朋友,他太闹腾。”
大概宗炀太过冷酷,让颜鹤径觉得他会比较讨厌热闹的场合,也不会太喜欢吵闹的人,但宗炀和孔泉似乎关系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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