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分班以后,混日子的小明认识了一群混日子的朋友。从此以后,他们五个人,喝酒抽烟混日子,逍遥得很。
小明以前学习很努力,成绩很好。混日子以后,吃着以前的老本,成绩没有很大的退步。
很快,他的留校察看在他拿了几个级部前几名之后,被撤销了。
他跟着周宁生去家里玩,周太太把其余三个人赶出去,愤愤地说了句&ldo;他们都是混子宁生你怎么跟他们一起玩&rdo;,唯独对他笑脸相迎,因为他成绩好。
他看出了周宁生的尴尬,他淡淡地跟周太太说:&ldo;阿姨,其实我也是混子。&rdo;
说完转身出了周家门。
之后有女孩子来追求他,小明日子混到底,无所谓地说:&ldo;哦,随你的便吧。&rdo;
女孩子特别开心,开始跟着他们五个人一起吃饭。
不到两个月,女生受不了了,觉得小明很冷淡,从此再也没出现在他们面前。
又来了新的女生,小明还是说&ldo;随你的便吧&rdo;。
不到两个月,还是同样的结果。
每个女孩来的时候都对自己很有信心,但结局都是一样的。
他一边混日子,一边努力地维持以前的模样‐‐为了不让爷爷失望。
高二这一年,他过得像死水一样。
他的四个好朋友为了让他有点精神,趁着他过生日拉他出来玩。
他们为了让他避免再一次被甩,甚至还想拉上他所谓的女朋友一起。
那个女生也厌倦了他的死气沉沉,他们亲眼目睹了她钻进了一辆劳斯劳斯,去寻找新的快感和刺激了。
他也厌倦了他这一年以来的生活,他也需要新的快感和刺激。
周宁生说要请他&ldo;大保健&rdo;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那天晚上,他在天府酒店里第一次和元恪见面。
元恪是个浑身伤痕的姑娘。
很瘦,瘦得很可怜。
后来这个姑娘成了他的同班同学。
再后来他知道了,这个姑娘跟他的爸爸妈妈一样。但不一样的是‐‐他的爸爸妈妈上的是聋哑学校,而这个姑娘混在一群正常人中上了普通高中。
他看到她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父母。
他已经对他们冷淡了太多年了。
在他妈妈眼里,他还是以前的那个小小的孩子。她想过来抱他,他总会冷淡疏离地略向后退一步半步。
那个叫元恪的姑娘为了上学,为了有经济来源,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上学的机会。
他在心底里隐隐对她有怜悯之意,这份怜悯中还夹杂着越来越浓重的对于父母的愧疚之感。
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直到那个姑娘的&ldo;老板&rdo;,在校门口打她。
他再也忍受不了了,当即把她的&ldo;老板&rdo;踢出去老远。
他回想起了天府酒店的那一晚‐‐他一直觉得那个姑娘年纪很小,不仅是因为她很瘦,还因为她的眼里有着同龄人少有的纯净水光。
聋哑人的眼睛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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