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想无益,奔向了战场。
与攻打边关城不一样,这里没有俘虏,也不可能再使用什么小计谋,与风星泽汇合后,商量了对策,第二日就准备强攻。
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采用消耗战术。
西荒损失了二十多万兵马,现在也决计腾不出多余的实力来支援前线,只要他们佯装强攻,实则消耗,等对方粮草殆尽,城池也就不攻自破了。
耗时了半个多月,再一次夜黑之时,突然进攻,打得对方是措不及防,但等反应过来时,狼群已经借着云梯跳上城墙。
城门大开,沈封跟风星泽首当其冲,率领着军队生擒城主。
当天下午,就从后方将粮草送入城中,分发给百姓,而这时沈封收到了谢云霄写的两封信。
沈封捧着信,眼眶有些湿润,他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家书抵万金,迫不及待的拆开看,第一封写的全是军事,以及下一步该怎么做。
第二封“阿封”是特地写给沈封的。
沈封刚要拆开看,风星泽就伸了个头也想看,沈封幼稚的背过身:“这是给我的,小孩子乱看什么?”
风星泽翻了个白眼:“小气鬼,不看就不看,不就一封信吗?弄的跟个宝贝似的。”
“别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有本事你也娶个人回家啊。”沈封说的喜滋滋的。
说罢就跑到一边去看,不出意外的又得了风星泽一个白眼。
这封信里面写的很少,也就寥寥几句,沈封看完后却笑得合不拢嘴,把信贴在心口,整个人仿佛洋溢在春天的阳光下。
“想我了呀。”
又亲了一口信纸,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衣襟里,贴在心口上,整理好了衣裳,望着东方,笑说:“我会找点结束的。”
有爱人有牵绊或许是致命的弱点,但当一个人孤寂久了,有那么一个心心相印的人默默担心你、关心你,偷偷的想着你、念着你,那一刻就觉得什么都值得。
匆匆的跑进营帐,有些别扭的拿起毛笔,咬着笔头,心里编排着如何写出自己心中的欢喜。
想了很久很久,才在纸上写下: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字不丑,却也算不上好看,倒像是一个初学者小心翼翼谨慎落笔,一笔一画说尽思念。
沈封又想了想,在后面添上一句:等我回来找你。
三三三:“”好傻好肉麻,这就是爱情吗?
有了前一座城的战报,第二座城早早就有了防御的体系,更加难缠,想要强攻,却又害怕伤到城中的百姓,更怕那个城主狗急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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