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想了想,从肚子那里摸了摸,摸出一根棒棒糖,轻手轻脚地撕开包装,放进墨桦的嘴里。
甜的。
小孩子都喜欢吃甜食,但是哪怕是一毛钱一根的糖精棒棒糖,院里也不常发,墨桦吃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种口味的糖他没吃过,但是很好吃。
身体饥饿至极,他拼尽全力才克制住自己把糖咬碎。
小孩帮他把绳索割断,这小刀太钝,把小孩的白嫩的手磨出了丝丝血丝。
看起来似乎娇生惯养的小孩,却没有喊一声疼,他珍惜地把小刀放进口袋里。
两个孩子,就像是两头相依取暖的小兽。
小孩在手表上写字。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顾笙,爸爸叫我乐乐。】
墨桦打眼一看,三个字就认得一个“高”。
他接过高顾笙的手表,手表选的是手写模式,墨桦认真地写下“墨”字,可是小孩子写字大多分得比较开,于是手表的自动识别,就变成了“黑土”。
高顾笙认真地看了看,一副了然的样子。
墨桦没用过手表,不知道该怎么改,又不能开口问,只能看着高顾笙一副认真的样子点头,记下了一个四分五裂的姓。
没过一会,车停了,他们赶紧装睡,还不忘把绳子伪装成还绑着人的样子,车厢被打开,两个小孩紧张地蹦起了身体,准备等查完,他们就悄悄地逃出去。
没想到后续计划没用上,人贩子的神情似乎很紧张,他们被紧急一人灌了一碗汤。
墨桦身体本就透支了,一碗汤下去立刻见效,他死死掐着自己,竭力保持清醒。
在昏过去的最后几秒,他看见有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少年,没等身后的保镖,撸着袖子冲了过来,如同冲入羊群的恶虎,整个郊外都回荡着人贩子们的惨叫。
接下来,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再醒来,已经回到了福利院,福利院似乎被什么人给收购了,这些他还接触不到,他只知道,每天的饭菜突然好了很多,他吃上了之前只能隔着玻璃看的小蛋糕,院长妈妈的脸上再也没了愁容,哼起了小曲,院里的志愿者们也多了很多。
后来,他一天天长大,他终于知道了那根棒棒糖的口味,原来是可乐味。
再后来,他考上了顶尖的大学,在入学前一天,看到了一个给他一种很熟悉感觉的少年,虽然面容不像,但他还是凭着本能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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