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会林春花上辈子嫁的就是王志军吧
林安安大胆猜测了一下。
前世,林春花虽然喜欢方宁远,但是又和王志军在偷偷谈恋爱,不过那时的自己还紧盯着方宁远不放,自己又像个傻瓜一样对方宁远,又是给钱又是给物的,还不要回报,当然他也没理由去招惹啥都没有的林春花了,林春花也就没有跟王志军分手。最后恢复高考的政策出来后,两人更没有机会在一起了。而王志军又想当大队长,知道林安安喜欢方宁远就买通让他方宁远指使林安安偷她爸的公章,伪造证据把他爸拉下台后自己当上了大队长。
而现在,因为林安安对方宁远的疏远,而方宁远本人又是个喜欢偷懒,贪便宜的人,对林春花的亲近和平时上工的帮忙又没有拒绝,给了林春花他喜欢她的假象,林春花就与王志军分手了,转而缠上方宁远,显然王志军也不是个好惹的人,后面林安安就想坐等他们狗咬狗的场景。
这都叫什么事啊?林安安无语。转念一想,这对她来讲还是一件好事,林春花这也算是得偿所愿了,和方宁远走到了一起,看王志军那个样子,方宁远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王敏似乎也想到了这一茬道:“林春花以后的日子可真不好过,一个知青在村里又没有房子,李秀英家的孩子又多不可能让他们住在家里,现在又惹到了王志军那个小霸王,嫁给方宁远后的日子苦嘞!。”
以林春花的性子,林安安都忍不住恶意揣测,是不是前世就是她教唆着王志军陷害她爸的。
林安安想明白后,话锋一转,严肃地叮嘱林建国道:“爸,你可得小心点你的公章,你在村里做了这么久的大队长了,保不住有人就盯上了你的位置了。”
林安安觉得丢了位置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这人没事就好。再说了,过不来多久国家开放了,到时候她也考上大学,大不了带着爸妈在附近做做小生意也挺好的。
林建国虽然有点不明白话题怎么就扯上了他,还是点了点头:“放心吧,你爸我会注意的。”
安安说的对自己在这位置上坐了二十来年,自己年纪也大了是该小心些了。
第17章寄信
林安安想着给陆世卿做的衣服,一开始她是准备做一件衬衫的。
但是转念一想,陆世卿在部队也穿不了其他衣服,最后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做一件羽绒薄背心,京城的冬天又特别冷,到时候可以穿在里面既保暖又特别轻。
这个时代羽绒服还不多见,最后还是林安安拜托供销社的大舅才找到了些鸭绒。
做衣服可是个精细活,前世林安安也不怎么会,就只会织毛衣和缝一下衣服,但是有她妈王敏在,林安安没什么好担心的。
林家大部分的衣服都是王敏做的,款式虽然老旧,但是胜在技艺好。让妈妈帮忙做衣服,林安安放心得很。
林安安就按照后世羽绒服,大概给王敏讲了一下,她妈就趁着晚上休息时间几个晚上就做了出来,林安安也学得差不多了。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自己做的时候,上手效果怎么样。
等天气凉了一点,到时候再给陆家和林家的人一人做一件,让他们温暖过冬。
等到给陆世卿的衣服做好后,第二天林安安起了个大早准备去县城。
昨天夜里天气太闷,蚊子也飞来飞去的,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后来索性翻出课本看了半天,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虽然睡得不太好,但是早上起来喝了杯灵泉水后,整个人神清气爽,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
到了县城,林安安先去百货商店找到当初买手表的摊位,因为林安安要回来的那块手表几乎就相当于全新的,包装,票据都还在。林安安就只用补贴10块钱就换到了一块新的其他款式的男士手表。
她要送给陆世卿!
这是昨天晚上就计划好的,人家毕竟买了这么多东西给她,她不回点什么东西,怪不好意思的!
为了给陆世卿一个惊喜,为此她特地没有在信里说。
林安安换完手表就准备去寄东西,怀着忐忑的心情,把手表放在了衣服兜里一起寄了过去,从这里寄到京城的话少说也要五天左右。
在心底叹了一声,希望陆世卿收到东西后能开心点,忘了过去她说过的那些伤人的话。
陆世卿对她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自己的工资几乎全部都寄了回来,一部分给她,还有一部分寄到陆家。
寄给她的信也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没有大男子主义的强势,也没有抱怨,知道她之前不愿意去陆家,也没有强求。
所以她根本不知道,他对她是什么样的感情。
还有他有没有喜欢的人,为什么要娶她等等,林安安都没有问过陆世卿,前世的她根本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但是一想到他要是有喜欢的人了,林安安心里还是有点低落,毕竟她已经决定要和他过一辈子了,两人之间最好还是有感情比较好一点。
不过就像他在新婚夜那天说的一样,军婚不容易离婚,就算没有感情,她也要努力让他爱上她!或者说林安安也要努力爱上陆世卿!
她也不能强求陆世卿喜欢上她或者不准喜欢别人,毕竟她也没什么优点,长相也没有,才华也没有!更何况自己曾经也有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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