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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曲江丽人行(第2页)

徐光绵看到幼薇那滑溜溜的小脸,恨不得上去捏两把,但初次见面,当然不能这么随意,她一把拉开八爪鱼一样抱着幼薇的薛裒,表现出自己的大姐范儿,道:“裒儿,你也太豪爽了,你看吓着幼薇了。”薛裒被拖开,幼薇抱了抱臂道:“确实有点被吓到。”

戚威走上前来,上下打量着幼薇道:“裒儿老在我们面前夸赞你的美丽和才情,我们很不服。好了,现在你的美丽我们已经见识过了,确实有天人之姿。但是才情我们还没见识过呢,不如就我们刚刚的联诗,你唱和一首怎么样?”

这是直接的挑战了。三人原本以为幼薇会推辞一番,没想到她张口就吟:

昔闻南国容华少,今日东邻姊妹三。

妆阁相看鹦鹉赋,碧窗应绣凤凰衫。

红芳满院参差折,绿醑盈杯次第衔。

恐向瑶池曾作女,谪来尘世未为男。

文姬有貌终堪比,西子无言我更惭。

一曲艳歌琴杳杳,四弦轻拨语喃喃。

当台竞斗青丝发,对月争夸白玉簪。

小有洞中松露滴,大罗天上柳烟含。

但能为雨心长在,不怕吹箫事未谙。

阿母几嗔花下语,潘郎曾向梦中参。

暂持清句魂犹断,若睹红颜死亦甘。

怅望佳人何处在,行云归北又归南。

“不得了啦不得了啦。”幼薇刚刚吟完,薛裒就以手捧心嚎道,“这是怎样玲珑剔透的女子啊,你这样赞我们,想让我不爱你都难啊。”

徐光绵再也忍不住手,在幼薇脸上捏了捏,“美女,才女,我是彻底服气了。”

戚威怔了半晌道:“裒儿回来那么赞她,我还不服气,没想到世上真有这样的女子,集美貌与才情于一身,我戚威拜服!”

附注:唐朝贫家女难嫁,原因有三。

一,唐朝婚姻重门第,士族不与寒门通婚,久而久之,形成了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唐人于濆的《越溪女》诗中所说:“妾家基业薄,空有如花面。嫁尽绿窗人,独自盘金线。”即便貌若天仙,贫民乃至普通女子女子想要明媒正娶嫁得显贵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唐朝婚娶重财,女子嫁人要有陪嫁。男人娶亲不需要出彩礼,但女子出嫁需得有陪嫁,这种风气后来演变成“陪门财”。所谓“陪门财”,就是说,如果结婚双方门第不相称的话,门第较低的人家除了要出合乎礼法的礼金之外,还需要给对方另外的钱财来弥补门第上的差距。

这些风气本是贵族圈里流行的,但是这种流行很快就波及到了中下层。由此形成“贫女难嫁”的普遍现象,白居易《议婚》中说:“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馀。荆钗不直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

这几句诗说的是:富家女不用父母兄长操心早早就能嫁出去,而贫家女即便有貌又有才也是枉然。

三,唐代的婚姻法。在唐代社会,人分为四种:第一等是贵人(官吏,有特权),第二等是良人(农工商贾白丁,这类人是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第三等是贱人(杂户、官户、部曲、客女),最低等是奴隶(可以被自由买卖)。

唐代的婚姻法即《唐律疏议·户婚律》有规定:“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客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杂户配隶诸司,不与良人同类,止可当色相娶,不合与良人为婚。违律为婚,杖一百。谓客户亦隶诸司,不属州县,亦当色婚嫁,不得娶良人,违者亦杖一百。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合徒一年半。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则将其女私嫁与人,须计婢赃,准盗罪论……知情娶者,与奴婢罪同。”

也就是说:“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即殊,何宜配合。”如果不按照阶层婚娶,那么就是违法。

唐朝的婚姻制度造成了多少痴男怨女。最著名的当属白居易,三十七岁还不肯结婚,就是为了一个叫做湘灵的女子。然而湘灵出身贫寒,门第观念极重的母亲坚决反对白居易娶贫家女。及至三十七岁,在母亲以死相逼的情况下白居易勉强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然而结婚后他却从一个爱情坚贞的使者变成了一个在青楼留连忘返的男人。白居易后来为什么如此盛赞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呢?这跟他终身娶不到心爱之人有莫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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