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过没有,这枚金簪簇簇新,式样又精美,难道看起来像你能拿出来的东西么?”夏小冬微笑着问道。
你以为当铺里的朝奉们都是吃干饭的?随便什么人拿什么东西过去,都能当出银钱来?那小偷也不用费事想法子销赃了,全送去当铺不就得了。
夏小冬并不打算分簪子的钱,但也不好断人财路,所以之前并没有拦着小道姑,但如今事情愈来愈复杂,若真是去了当铺,被人当成窃贼之流,就算最后能脱身也惹一身腥,却是没意思之举。
小道姑年纪小贪念重,也没什么经验。夏小冬却不是雏儿。
眼看在夏小冬的坚持下,小道姑也要怏怏地跟着走开,李大郎不再看青石板,走过来训斥妹妹:“你怎好意思独吞?快把身上的钱都给人家!”
李家兄妹二人总共只有一百二十六枚铜钱。
“要不您等等,”李大郎浓眉皱了起来,敦厚的双唇间露出倔强之意:“等我寄卖的东西卖掉了,总还有几百钱。”
“不用了,”夏小冬摇头道:“东西本来就是阿福捡的,我们不过是见到而已。看他们小姑娘家的要弄几个零花钱,之前我也就没拦着。如今既然如此麻烦,还是算了。其实……估计你们拿在手里脱手也不容易,还不如等等,回头去当铺问问,有没有人在找这个东西,换几个赏钱还实在些。”
李大郎淳厚的脸僵住了,看起来颇有两分呆气。
这位夏姑娘还真是,说别人‘小姑娘家’,她自己也就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嘛。
事情正如夏小冬所说,其实李家兄妹拿着金簪也是烫手得很。如今还算是捡来的,可真要昧下来,难度也很大——除非从此藏在箱子底儿,不拿出来变现。
这样精美的金簪,无论是拿去当铺当掉,或是拿去银柜上熔了重新倾成金子,都太过招眼。
而且,从来富贵人家丢了东西,现之后都会画了图样,去当铺和银柜上打招呼——这比去衙门报案还合理。金簪这样随身的东西,也很难指望失主对此不闻不问。
所以其实夏小冬的建议更靠谱些,虽然赏钱肯定比不上金簪的价值,但胜在安全。
阿福还有些不甘心,但李大郎已经恭谨地冲夏小冬施了一礼:“多谢姑娘提点。我们过两日就去当铺问问。若真是有赏钱,回头我让我爹送到咸宜观去。”
嗯?夏小冬挑了挑眉毛。李大郎这最后一句有点儿名堂。
为什么不是李大郎自己去送,而是他爹去送呢?
李大郎瞄了瞄夏小冬的眉毛,微笑道:“我爹是云昌车行的车夫。咸宜观有点儿远,他有出城活计的时候顺路过去方便些。”
听说李大郎他爹是名车夫,夏小冬心中一动,眼帘微垂,思索了一会儿,咬了咬嘴唇下了决心。
对于在咸宜观静修度日,夏小冬实在没什么兴趣,而要跑路的话,没车可不成。今日出来一趟,夏小冬算是看明白了,咸宜观所在之处,虽然并不像胖丫说得那样荒山野岭,但也确实颇为偏僻,想靠两只脚走掉,无异痴人说梦。
更重要的是,如果孤身走脱,就不可能拿到余观主手上的身份文书了。
一名单身跑路的女子,身上统共没几两银子,也没有证明身份的文书,结果会怎样?最好的下场大概是被当作逃婢抓起来再次官卖。
那情景太美,夏小冬不怎么愿意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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