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很诡异的弧度。
真是一个和平美好的一天啊,呼噜噜~~
………【60。偷枣贼哪里跑】………
“太守大人举办的秋收祭啊。听说广阳郡太守刘焉大人官声不错呢,又是汉室宗亲,若是能和这位大汉朝柱石一样的人物说两句话该有多好。”
相比较于已经在官场打了一个滚的太史慈来说,初出茅庐的张郃虽然拥有巧变的潜力,但是毕竟见识有限,对于刘焉这个一脚将大汉踹入深渊的“柱石”认识不够深刻。
不过不管怎么说,刘焉现在的官声的确不错,惩治不法,包庇党人,精于内政,除了在军务上多有不足外可以说是一个很优秀的地方官。而且广阳郡治所蓟县同时也是幽州刺史部的治所,所以军务方面有刺史方面的校尉邹靖帮忙梳理,所以整个广阳郡的属民说是安居乐业也不为过。
虽然年初的时候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乌丸入侵,不过因为得到了及时的救援以及乌丸人大队人马都和张角死磕的缘故,广阳郡的损失情况要远远小于邻近的渔阳郡。领兵救援的公孙瓒已经被卢植保举出任右北平太守统帅数千精锐骑兵以防御北边的胡人。刘焉据传言说朝廷打算让他担任管理皇室宗谱的宗正一职。这或许就是刘焉有好心情举行秋收祭的缘故吧。
当然也有消息说朝廷打算迁刘焉为南阳太守。虽然这是一个平级调动,但是相比于现存不足十五万户的渔阳郡来说,人口超过百万户的南阳就实在是太富庶了。这就好比现在将一个在延安的市长调任到广州当一把手一样,那可是肥缺啊。
至于大城市的那些复杂的人际关系,话说你看看入主益州后刘焉的表现,有人会觉得他怕那些地方宗族豪强么?
除了看家一把手高顺和看家二把手魏越,其他人都将启程奔赴蓟县,其中吕布童鞋是老婆大人特批参加的。反正有高顺在,吕布还真就放心,要不然也不能把老婆扔给他自己跑出来拜师学艺了。
从涿县到蓟县县城的路不算太远,即使需要押运酒水也只不过两三天功夫就足够了,不过考虑到为了能给太守一个好印象,李书实等人仍然只不过休息了一晚就准备动身了。同时不得不提的是,高顺的效率就是高,李书实这边同意参加祭典,那边高顺就一切打理妥当,让身为李府大总管的苏小萝莉郁闷万分,一种即将失业的感觉油然而生。
早晨出了涿县县城不过百余里,太阳就已经升得很高了。秋日的太阳虽然不再像夏日一般不论在何处都散发着无穷的热力,但是当他高悬于天际之上的时候,依然能够让你感受到他所拥有的威势和力量。
“说起来这天比起往年已经凉快多了,可是为什么大中午的太阳还是那么热呢?”成廉骑着马一脸“我很无聊”的抱怨着。
“今年的天气比往年要冷么?”李书实听着来了兴趣。
“确实,虽然涿县比起河间要靠北一些,不过今年这么个时候早上就已经能看到薄霜了,往年怎么着也得再过上半个月才行。”
同样有些无聊的张郃顺着李书实的话接过了话茬。久在并州边地的吕布也对此点头表示同意。几个人的话立刻勾起了李书实隐藏在记忆深处的某些见闻,这是关于气候与国家命运之间关系的一个讨论,虽然因为缺乏详尽的资料而不了了之,但是依然令当时宅在家中的李书实异常感兴趣。
“也许张角大仙说的是对的,大汉朝的气运确实被某种力量影响了,而且似乎还是最为糟糕的影响。”
李书实眼前这些人并不会因为他的这些话就会去官府高密什么的,他们不屑于用这种出卖朋友的方式获取自身功名,所以说出这些话的李书实头顶没有任何鸭梨。
“张角大仙是这么说的?”张郃的神情有些震惊。
比起其他人,久在张角活动的中心区域生活的张郃对于张角的认知远胜他人,在他的心里,张角即使不是位列仙班的上仙,也是精通各种奇术的下仙。一个仙人对于这种关系到天下苍生的事情是绝不会随便乱说的,否则仙人自身就会受到天道的打击。
李书实郑重的点了点头,张郃一下子就陷入到沉思之中。良久,他才抬起头,眼神里透着炙热的光芒,有些兴奋的问道。
“大汉现在的气运会不会让大汉再一次出现能够中兴大汉的光武帝呢?”
汉光武帝刘秀,是不是大汉宗亲这很难说,但是姓刘的他重建了大汉王朝,依然以刘邦作为自己的远祖,所以他的汉朝依然被视为刘邦的后继。
“我不知道。”李书实实话实说,虽然历史上曾经有刘备创立了蜀汉政权,但是现在历史已经被李书实这个小蝴蝶轻轻地挥舞着他的翅膀扇来扇去的,谁知道哪一股小风就能让历史撞了一下腰呢?
“那么我等是否能有机会出将入相裂土封侯呢?”李书实感觉张郃的眼睛更亮了。
“马伏波将军当为我等楷模。”李书实把话说的很模糊,不过吕布、张郃和太史慈明白李书实想要表达的意思。
马伏波就是东汉开国名臣马援,官封伏波将军,本意为降服波涛,可是使这个明显带着水意的将军名号出名的竟然是两个和陆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这位马伏波老将军这一生其实主要出名在两句话上,一个是“马革裹尸而还”的气概,一个就是“君择臣,臣亦择君”这句流传千古的大实话。
顺便说一句,马革裹尸这个成语在百度百科中相关的诗句第一首竟然是来自于日本的西乡盛隆,说起来那位老兄也是日本扩张主义的代表人物,只不过因为内斗输给了长州藩所以没能成为侵华急先锋,让伊藤博文捡了个便宜。
李书实的一席话再次让某些素有志向的家伙沉默了,不过这支队伍中傻乐呵的人不少,所以随便几句玩笑话就让气氛重新活跃了起来。
“抓贼啊,有贼人抢劫啦。”
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呼喊声,不过看上去似乎是一片比较大的庄园,庄园外种植着大量的枣树。此时树上的枣子大多已经完全成熟,红艳艳的一片看着就能让人留口水。
“庄园那边并没有出现大量浓烟,说明应该不是什么成规模的贼人,想必不过是一两个小贼。现在又是大白天的,入庄园行窃的可能不大,倒是庄外的枣树林是个下手的好地方。”
典韦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他当初逃亡的时候类似的事情也做过几桩,所以对这些贼人的路数门清着呢。
“那边那些客官,帮忙拦下贼人好么,家主人必有重谢。”
远远看见一个身着灰布长袍的长须男人向李书实等人的队伍冲来,他虽然一肩挑着两大筐红枣,一手拿着丈长的木杆,但是脚步飞快,好似草上飞一般,甚至还有时间回头与对方理论“你家枣子那么多,借某一些又有何妨。”却速度不减。当真不论是力量上还是体力上都堪称一代强人。
那长须汉子似乎并没有把李书实这伙人放在眼里,只是不断地回头与那些追赶他的庄园家丁们打着嘴仗,完全没有发现李书实等人已经停下脚步摆出防御的架势,甚至李书实这厮还有心情从吕布那个“神奇的包包”(典韦语)里拿出自己的谋士套装来,一副准备看好戏的模样。车子里的几位女眷一边吃着小豆子早上做的豆子糕,一边打赌谁会第一个擒下那个蠢贼。
“前面的客商听着,某不愿伤及无辜,还请让开一条路,否则休怪某不客气了。”
那长须汉子虽然语带威胁,不过并没朝一群人直冲过来,而是向一侧微微偏了一下脚步,似乎打定主意一旦对方不让路就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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